香港明報職工協會分別致公開信予警務處長盧偉聰及監警會主席郭琳廣,要求解釋該報記者於2016年初,在旺角區進行採訪工作時遭受警員襲擊,案發至今已兩年,仍未公布調查結果的原因;及要求警務處長及監警會秉公處理。
遇襲的《明報》記者,2016年2月9日在旺角區採訪群眾騷亂事件,期間遭一群警員襲擊致頭破血流,記者受傷後到警署報案,並獲轉介至投訴警察課調查。
據協會了解,記者受襲時正在巴士上層高位拍攝,身上掛有記者證;由於有警員要求離開,他在表明身分後按指示步出巴士,但走到巴士門口時,竟受到多名警員以腳踢或警棍毆打,致身體多處受傷,包括後腦受損流血,需入院縫針。
明報職工協會重申,事發後曾兩度致函警務處長盧偉聰,表達會方關注及憤怒。會方亦兩度去信監警會主席郭琳廣,冀監警會跟進調查進展緩慢原因。
但至今已逾2年,受襲記者至今僅獲告知案件仍在調查中。對於警方會否紀律處分或起訴涉嫌違法人士等,當事人一概不知情。協會對上述情况表示極度失望。
警方回覆傳媒表示已接獲相關投訴,正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現階段不作評論。
監警會則稱已收到投訴警察課調查報告,目前仍在審核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