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十多名有建制背景的律師和大律師,召開聯合記者會批評港獨、自決等主張不符合國際法,亦可能觸犯香港的刑事條例,促請律政司作出起訴。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回應指,不認為他們的言論主張違法,若有違法歡迎當局起訴。有法律學者亦不同意港獨違法的言論。(林國立 報道)
本身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民建聯的大律師馬恩國,律師莊永燦等在記者會中發表聯合宣言,指近期多個政治團體,提出全民修憲、自決公投、獨立建國等香港獨立主張,是違反法律。
張美芬表示,不管根據基本法還是國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都有不可爭議的主權,即使在2047年後,探討香港前途都只會在一國框架下,港獨主張既不符合法例,亦不符合政治現實。
莊永燦更質疑,香港民族黨召開記者會,提出香港獨立,可能已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九、第十條中,發表煽動文字的條文,促請律政司作出起訴。
莊永燦說:刑事罪行條例第十條說,任何人發表煽動文字即屬犯罪,煽動文字就是具煽動意圖的交字,甚麼是具煽動意圖,在這麼多例子中核心的句子是,如果激起其他人對中央政府離叛就是有煽動意圖,我認為在這樣明顯,有條文處理的情況下,律政司司長有責任作出檢控。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不同意這個說法。他表示,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同第十條的條文,難以直接對應港獨言行,而且條文古舊過時,未能應對國際人權公約和基本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
張達明說:第九條第十條根本是違憲,不符合基本法和人權法,因為這是一些古舊的,殖民地之下遺留的過時條文,當時二十三條立法時討論,大家都知道第九第十條,本身不會符合人權法基本法,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所以我看不到,律政司如何可以用這條文,去控告港獨。
主張香港民族自決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對本台表示,不認為他們的言論主張違法,若有違法歡迎當局起訴。
梁天琦說:如果他說找到有刑事條例,可以入我們罪,歡迎他快點用這些方法入我們罪,我們願意挑戰這條法律。從來所有分裂的地方,都一定從一國的框架當中出來的,如果你一定要人,在討論前途時,一定要在一國框架下,那這個世界不會出現獨立國家。
律政司重申,根據《基本法》,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鼓吹香港獨立的行動違反《基本法》,亦不符合香港的法律地位或整體利益。律政司均會密切留意,並與執法部門緊密聯繫,有需要時採取合適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