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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公務員事務局提出,新入職公務員、現職公務員升職、轉職,首長級公務員、紀律部隊、律政人員等須簽署文件或宣誓,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相關規定,被指是特區政府落實政治篩查公務員的第一步。
公務員事務局建議,所有2020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均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
至於現職公務員亦應遵守宣誓或聲明要求,當局先建議部分公務員宣誓或簽署確認文件,例如獲晉升或轉任至另一職系的公務員。
另外,建議在政府決策中擔任重要角色,如首長級公務員;職務較敏感的公務員,如紀律部隊、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律政人員等,都要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首長級中較高級的公務員應要宣誓。
政府更提出,在落實建議時,需考慮當公務員未能遵從要求或違反誓言時,應採取哪些適當的跟進行動,及相關的處理機制。
在港英時代,香港公務員恪守政治中立原則,但特區政府近年一改這一做法。今年6月7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公務員是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務人員,同樣是中國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務員,執行職務時要考慮此兩重身份。
在香港去年至今的反修例活動之中,曾有公務員被捕的個案。2019年10月31日,一名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男助理文書主任在旺角涉嫌非法集會被捕。在2020年7月1日的被捕人士之中,當中包括3名海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