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中槍曾志健擬認暴動罪


2020.10.08
hk-plead 曾志健擬認暴動罪。(蘋果日報圖片)

在香港,18歲中五男生曾志健去年10月1日在荃灣遭警員實彈槍傷,事後被控一項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當日跑到中槍的曾志健身旁大叫「救人先」的理工大學博士生亦被控暴動。兩人的案件周四(8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控方申請將案押後,指需與辯方商討案情,「想達成共識同案情調整,言下之意,第一被告(曾志健)之後應該會認罪」,案件押後至12月22再訊,兩人准以同樣條件保釋候訊。

聆訊前,健仔稱有心理準備或需還柙,他步入犯人欄前寄語香港人:「唔好放棄,堅持到底」。被問到認罪的決定是否基於家人或學業的考慮,健仔透露與律師商量後,認為「認罪係最好嘅決定」;他坦言有心理準備將會坐監,但相信在此前仍有一連串的法律程序需要處理。

現已19歲的首被告「健仔」曾志健由資深大狀駱應淦及大狀黃瑞紅代表,次被告博士生邱宏達則由大狀黃宇逸代表。

曾志健與邱宏達被控一項暴動罪,指兩人去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曾志健另被控同日在鱟地坊一帶襲擊警員謝思明和開槍的警署警長曾家輝。

本案原本共有七名被告,依次包括清潔工陳珩(39歲)、VTC一年級學生陳金國(19歲)、程式員李振文(25歲)、VTC三年級學生馮清華(21歲)、香港專上學院二年級學生郭小琴(22歲)、學生曾志健(19歲)和香港理工大學博士生邱宏達(26歲)。

辯方早前成功申請分案處理,首五名被告的案件已定於明年3月8日開審,為期15天,並將於明年2月11日預審。他們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一帶參與暴動,陳珩另被指在同日同地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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