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團體倡設量刑委員會規範法官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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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個有關7警案對香港法治影響的研討會上,法律界團體倡設量刑委員會,規範對法官的判刑;亦有建議成立獨立的監察司法人員委員會,處理被投訴法官問題。(黃思霖 報道)

亞太法律協會周日(19日)主辦“從7警案看香港法治”研討會,探討香港法官和司法隊伍的組成、法治與執法等議題。其中1位講者、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探討法治與執法的關係。他表示,七警案中很多人質疑法官的判決,但法官是靠對法律的認知來判決,如果市民不同意判決,可透過上訴機制來推翻判決,而法官亦要以判詞來解釋裁決和判刑原因。張達明指保障司法獨立,才可以令法官“無畏無懼”依靠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

張達明說:法官是可以獨立於行政部門之外,不受行政部門的干預或監察。他(法官)作出的判決,可能是執政掌權的人不喜歡、可以是市民不接受的。其實是想保證到他可以撇開其他的政治考慮,可以跟面前的法律和證據去做。如果他們判錯了,就透過上訴機制去處理,這就是香港一直以來法治重要的一環。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解釋基本法和“三權分立”的關係,她建議設立“辱警罪”,讓故意侮辱警員的人受到懲罰。她重申,“辱警罪”不是要給予警員特權,而是讓警員可更有權威,方便他們執法。

梁美芬又指,現時法庭量刑的差異太大,認為設立量刑委員會是可取的做法,令法官判刑時,可以有更清晰的規範。

梁美芬說:現時來說,第一步討論應是立例方面要清楚,我經常看到法官有酌情權,我建議都要盡量減少,因為酌情權就會令人覺得判刑差異太大。

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顧敏康認為,外籍法官效忠一國兩制方針是極為重要,法官不但要效忠香港,亦要尊重中央政府和一國兩制。他建議任命法官前,要對其政治立場和背景有更詳細的資料,並向公眾公布。顧敏康指出,法官判案是需要考慮社會整體的意見。

顧敏康說:我曾經說過7警案件最大的爭議是量刑的問題,並不是定罪的問題,定罪(方面)個人認為是沒有問題的,而且香港整體的法官亦是十分專業。量刑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問題比較大,他(法官)在參照先例當中,他肯定需要平衡,才能夠作出符合廣大市民期望的結果。

亞太法律協會要求特首,設立獨立監察司法人員委員會和獨立判刑指引委員會,監察及處理被投訴的法官,以及制定判刑指引予法官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