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外籍警官住宅涉違規 林卓廷向廉署舉報
2020.05.03
香港警務處3名外籍高級管理人員,不約而同被揭住宅涉及違規事件,其中助理警務處長陶輝居於西貢清水灣碧水新村的房屋,被指是不可轉讓或出租的「牌照屋」,更被懷疑有僭建物。
他與太太同時被指在社交網站群組發帖宣傳同村另一間牌照屋,包裝作民宿出租。有立法會議員去信廉政公署,要求徹查陶輝夫婦有否干犯 「代理人的貪污交易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舉報的林卓廷表示,陶輝夫婦同為警務人員,涉嫌經營無牌旅館和懷疑經營電壓穩定器業務,懷疑他們未有利益申報及獲得批准,並指相關行為如屬實,將嚴重違反警隊紀律及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因此要求廉政公署徹查。
陶輝被指涉嫌違法出租清水灣碧水新村的61A號牌照屋作民宿,而陶輝居住的1號牌照屋,持有人不可轉讓或出租,而且涉嫌違規改建及霸佔官地。陶輝其後回應傳媒提問時指,寓所的持有人為其妻子親屬,並允許他和太太進入居住。
另有報道指,警察機動部隊校長莊定賢在西貢田寮的村屋涉嫌僭建及霸佔官地,新界北總區警司韋華高在西貢大洞村的住宅亦涉嫌僭建天台屋。
警方表示,個別個案不作評論,傳媒如有相關資料或證據,可向有關部門查詢或投訴,相關人員會積極配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