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已經退休的警隊高層,獲政府批准加入私營公司工作。
前處長曾偉雄本周一(19日)開始,加入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家族的震雄集團,出任"集團戰略官",負責策略計劃、提供顧問意見等工作。
當局在批准申請時附加多項條件,包括曾偉雄不得使用或披露,在政府任職期間所取得的任何機密或非機密資料,除非警方認為有需要,否則他亦不得就任何事宜與警務處聯絡。
前副處長馬維騄就獲准在上月15日開始,擔任恒隆(行政)有限公司的顧問。
而今年初退休的前助理處長張德強,就獲准在上月底加入機場保安公司,擔任助理行政總裁,同樣附以多項限制條件。
現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周六(24日)表示,政府是經過很嚴謹的審批程序,才判斷可否在退休後繼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