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辯方結案陳詞 法官下月六日宣判

香港7名警員被控於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案件,辯方周二(6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其中六名被告代表律師已陳詞完畢,明日由第七被告的律師繼續陳詞。

法官杜大偉表示,會在下月六日宣布裁決。代表次被告高級督察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清洪周二陳詞時表示,佔領運動產生不同政見及情緒,希望法庭不要被政治因素影響裁決。

清洪指劉卓毅無政治背景,形容他是一個品格無瑕疵、有美好將來的年輕人,他的責任是在場維護法律與秩序,法庭的裁決將決定他的前途。

清洪又表示,控方早前指7名警員是便衣探員,不會獲發涉案的軍裝警棍,可能從其他軍裝警借取軍裝警棍打人。清洪反駁指當晚的片段根本沒有拍攝到警員用警棍打人,而且看到次被告嘗試阻止襲擊事件發生。

控方形容次被告的衣著為藍色上衣及黑色背心,但這只是控方主觀觀察影片及相片所得,並非任何證人的描述。代表第4被告警員劉興沛的大律師蔡維邦形容,曾健超是機會主義者,指他當時在龍和道看到警員清場便逃走,拋棄其他示威者,又指曾健超多次把握機會批評警方,並承認憎恨及不信任警員。

代表第5被告警員陳少丹的大律師鍾偉強表示,曾健超事發後沒有在中區警署即時作出投訴,亦沒有告知律政司,而是在報案室內自拍傷勢,在開庭後才提交自拍相片呈堂,顯示曾健超是個機關算盡的人。

而代表首被告黃祖成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庭上表示,在暗角片段中被打的人不是曾健超,可能是當晚行動中被捕的另一名示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