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維權律師江天勇,因涉709案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獲刑兩年。香港有政黨到中國駐港官方機構“中聯辦”抗議,批評當局以莫須有罪名起訴江天勇,要求中方立即釋放他和其他709案被捕人士,又指江天勇案反映23條在港立法的危險性。但建制派指23條立法是有需要,今屆政府任期內立法是好時機。(林國立 報道)
公民黨約10名成員,星期三下午到中聯辨門外請願,要求釋放江天勇,並將請願信貼在警方鐵馬上。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江天勇因為協助維權人士而被判刑,控罪由初時的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改為後來定罪的顛覆國家政權,審訊亦不公平,反映對他的控罪是莫需有。
郭家麒說︰江天勇如果細心看他的控罪,他是為甚麼呢,他是為其他維權律師去辯護,和組織維權律師的網絡,這是莫須有的罪名,他整個審訊過程罪名不斷改變,他從來沒有獲得應有的辯護,包括連他的辯護律師都無法選擇,由中共委派。
他們亦要求中國釋放709案其他被捕人,和解除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妻子劉霞的軟禁。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早前來港,指港府在回歸20年後,仍未就基本法23條,即國家安全法立法,郭家麒指,江天勇和其他大陸維權人士,動輒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等罪名,正正反映23條惡法本質。
郭家麒說︰當我們很多北大人不斷說,要為23條立法,我們看到今天的中國就是明日香港,即是很多這些莫須有罪名,包括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國內很普遍去控訴民運人士,如果用這個邏輯,23條立法我們可能來到中聯辦,都分分鐘被人控告危害國家安全,甚至要抓要捕,這正正解釋了為何23條立法,在現在的情況下是這麼不應該不合適。
他強調,除非香港有真正的普選,否則不應該為23條立法。但港區人大田北辰表示,指現時社會撕裂,很多人以港獨言論作挑釁,看不出情況有改善,23條立法是有必要,現屆政府任期內立法是好時機。
田北辰說︰一路以來23條立法大部份人的口徑,就是沒有迫切性,問題是佔中出現後,現在港獨橫額口號無日無之,而中央明顯已經覺得要認真關注處理這事,我們不能再繼續說沒有迫切性,這事是我們無法迴避,加上這是我們的憲制責任,我覺得在這屆政府是一個合適時機,開始討論23條。
他建議,政府針對23條立法應作廣泛諮詢,推動條例的政府官員亦要小心言詞,不要觸動市民神經,市民亦不需過份擔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