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鼓吹武裝起義遭控違國安法 6人認罪4人未成年

2022.08.20
「光城者」鼓吹武裝起義遭控違國安法 6人認罪4人未成年 「光城者」案6人認違反國安法罪名。
路透社資料圖片

香港「光城者」7名成員涉嫌去年多次擺街站派發宣傳單,鼓吹「武裝起義」是推翻政府唯一出路,遭控國安法中「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涉案其中6人20日在區域法院認罪,其中4人年齡16-17歲,成為實施國安法以來首宗涉及未成年人被定罪案件。至於同案另一被告蔡永傑,因尚未閱讀修訂版案情,獲准押後至9月9日聽取答辯。

被告依次是阮嘉謙(17歲,中六學生)、倉務員蔡永傑(21歲)、女學生(16歲)、梁瀜允(17歲,中五學生)、陳右津(26歲)、蔣周政儒(17歲,中五學生)及郭文希(19歲)。

除蔡永傑申請暫緩答辯外,其餘6人承認去年1月10日至5月6日,11次擺街站和開記者會,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及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控方指,被告擺街站期間,派發印有「光復我城是我們的任務」字句傳單,以及引述毛澤東名言「革命就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煽動公眾顛覆國家政權。

7名被告去年9月被捕,國安處人員從次被告住所,搜出5枝長槍型空氣槍、短劍及戰術背心。

責編:鍾廣政 網編:劉定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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