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查互換物業及貪污投訴 起訴機管局高層及女商人

香港廉政公署完成調查涉及互換物業交易和相關事宜的貪污投訴,周五(31日)落案起訴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前副秘書長、現任機場管理局企業發展執行總監馮永業,以及商人陳婉玉,分別涉嫌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人獲准保釋,下周二(9月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機管局宣布,即日起暫停馮永業一切職務,以待董事局決定。

55歲的馮永業案發時是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及該局航空組主管,職責包括就航空運輸進行談判、指定航空公司經營航線,以及分配航權。

而62歲的陳婉玉,是港聯直升機公司、港聯航空公司等時任董事兼股東。

其中一項控罪指馮永業涉嫌於2004年9月,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接受陳婉玉51萬港元,作為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她及由她控制的三間關連公司的報酬;另一項控罪指陳婉玉涉嫌於同一日向馮永業提供51萬港元。

控罪又指馮永業涉嫌於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期間,在履行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公職有關事務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接受陳婉玉該筆51萬元的款項,作為購買香港羅便臣道一個物業的臨時訂金;向政府隱瞞或沒向政府申報或披露接受陳婉玉51萬元款項;沒就處理和審批由陳婉玉控制或與她有關的公司,所作出的各項申請申報利益衝突;沒有迴避參與商議和決議涉及由陳婉玉控制或與她有關公司的各項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