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為一地兩檢護航 可與內地商討執法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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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在社會上引發很多爭議,特區政府高官在不同場合為方案護航,並指執法方面有商討的空間。(戴維森 報道)

特區政府一地兩檢的方案,在法理和執行細節方面都有爭議。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周六(29日)出席電台節目時,強調一地兩檢的法理基礎,是整體考慮《基本法》,並非只是單一條文,他重申方案沒有政治目的。

袁國強說:今次我們做這個“一地兩檢”都多次強調,我們做“一地兩檢”,不是一個政治目的。社會上討論時間仍然比較短,某些情況可能混淆了,有些人將焦點放在〝租〞處、有些人將它放在《基本法》20條、有些人將它放在《基本法》22條、有些人放在其他條文。

在“一地兩檢”方案公布後,《基本法》前草委李柱銘認為先例一開,以後如果發生好像佔領運動事件,特區政府都可以將佔領區短租予內地、暫時實行內地法律;袁國強表示,〝一地兩檢〞不是要削弱或者箝制港人的利益,反駁李柱銘提到的情況是不會發生。

袁國強說:不是說霎時間我們香港特區政府,亦不是說中央政府突然間可以做,是有1個程序,要香港和中央政府同意才可以做。沒可能好像李柱銘先生所說,很任意地將這一塊地租1個星期,去做某一些事,這其實並沒有可能。

出席同一電台節目的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有人擔心一踏入西九內地口岸區違法,就會被公安拘捕,他指會與內地部門商討,在高鐵實施“一地兩檢”之後,內地機關在西九口岸區的執法,可以更有彈性。

李家超說:法律是清晰的,但處理的手法是可以有彈性。我舉例說,譬如丟垃圾,可以勸喻你、可以警告你、可以發告票,甚至可傳召你上法庭。任何情況在這地方(內地口岸區)執行內地法律,手法、方式都可以商討。

不過,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在出席電視台節目時態度比較強硬,認為若果要明文保障香港人可以在內地口岸區抗議,是有難度。

陳帆說:我們守法的態度,是以法為先,理情為次。要我們要求對方如果陳帆到來抗議、搗亂,(因)言論自由不去動(拘)他,我想其實這樣是不可行。刻意或惡意去衝擊當地執法安排的話,那我們的請求或者放在合作文本內,根本不需要考慮。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安排於周四(8月3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高鐵“一地兩檢”安排。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周六出席公開場合表示,高鐵必須實行“一地兩檢”,政府會清楚作出解釋,回應外界的疑慮。

張建宗說:我認為是一定要以務實角度看待這件事(一地兩檢),這是1個運輸交通的重大基建計劃,這是出發點。部分市民、部分議員,對於在政治層面,法律層面一定要澄清。律政司司長亦很清晰表明,法律理據是很清晰,亦都是明確的。至於在政治角度來說。大家一定要用,比較客觀、中肯的角度,看待這件事。我剛才所說,是1個基建計劃,並非政治計劃,並非談論政改的計劃,大家不要走到錯誤觀點。

一地兩檢關注組成員梁啟智在電台節目,質疑政府的權力荒唐,方案在司法上帶來災難,有如拆毀整部《基本法》。他指只要宣布在司法上不再將某1個地方為香港的一部分,《基本法》在這個地方就會失效。他指政府稱“一地兩檢”有外國案例,說法亦失實,例如在加拿大的機場駐守的美國入境人員,加拿大政府並沒有授權他們按照美國的法律拘捕任何人。

而真普選救港大聯盟的10多名成員,手持橫額及標語,由中環遊行到禮賓府,他們質疑“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引入內地法律摧毀香港法治制度的完整,以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他們要求特首林鄭月娥收回“一地兩檢”方案,政府應該全面諮詢港人,再制訂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