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围警总警员被打爆痱滋案 装修工暴动等罪共判囚4年
2020.09.25
去年6月26日包围警察总部案,警员张金福供称受袭致痱滋爆裂,26岁被告装修工人岑晓麟上星期四被裁定暴动罪及普通袭击罪成,他早前又承认一项无合理因由而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周五(25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囚4年。
法官郭启安上周裁决时表示,警员遇袭痱滋爆裂实属十分轻微,甚至可以说是微不足道,控方原本提出检控被告袭击引致他人身体受伤罪,不符客观证据。
法官郭启安又提到,不得不承认处理本案案情有困难,因涉及暴动行为与以往案例有别,不是一般与警方对抗、掟砖、袭警等行为,或在同类案件中算是轻微,判刑需作多方面平衡。
另外,警方下午表示,粉岭欣盛苑检获枪械案,因发现「港独文宣」,被捕男子将被加控「煽动分裂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