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借修訂慈善團體免稅資格,將《國安法》的規管,加在香港近萬個慈善團體之上,以便整頓「不利國安」的團體。特首林鄭月娥為政策護航,認為在《國安法》下,不單要求懲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人士,也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團體。有慈善團體員工表示,新修訂沒有指引、諮詢和上訴機制,團體為免被「除牌」,被迫自我審查,不敢與政府唱反調。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周一(13日)公布新修訂的稅務指引,規定任何團體如果支持、推廣或從事,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活動,稅務局有權不再認定團體的「慈善團體」資格,豁免繳稅資格也會被撤銷。
林鄭月娥:新修訂能達至防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特首林鄭月娥周二(14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新修訂稅務指南,她表示,這做法符合《港區國安法》第9條,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要求,重申政府有責任防止慈善團體,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林鄭月娥說:因為我們有了國家安全法,《國安法》的要求,不止是懲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人士,亦包括防範和制止。防範的目標要如何達至讓所有人,包括團體和個人,都知道甚麼事情可以做、甚麼事情不可以做,所以以往說得不清楚的、知道得不透徹的,我們有責任做這個工作。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要做好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相信政府不同的部門,在日後的工作中,會重新檢視,再作出宣傳、指導和監督。
慈善團體從業者:新修訂沒有指引 讓人無所適從
在慈善團體負責政策倡議工作的阿明接受本台訪問。阿明表示,政府突如其來的新修訂,讓團體和從業者無所適從,難以監察政府。
阿明說:當然難做啦,沒有指引、沒有案件,又沒有任何諮詢,只有單方面的修訂,對於不止是環保團體、宗教和社福機構,都會無所適從,都不知道底線在哪。如果我反對明日大嶼填海工程,甚至乎是協助一些病人爭取藥物權益,都會與政府有不同意見,會否因此被視為不滿政府、對香港政府有仇恨,而違反國安法被「釘牌」呢?如果是這樣,環保議題不能做,或者與政府唱反調時,會否也被列入黑名單呢?政府不設上訴(機制),對我們來說是很不公平。
阿明表示,可獲稅項豁免的慈善團體,申請門檻很高,成功申請後,每年都需要向政府提交核數報告、匯報籌款和捐款使用的情況。雖然申請要求高,但持有免稅權的團體,申請使用政府場地、撥款時,會較其他團體方便,有利舉辦籌款和推廣活動,所以成功申請為慈善組織的團體都十分重視慈善團體的牌照。新的修訂下,政府說了算,萬一被扣上「不利國家安全」團體的名稱,無法對政府的決定提出上訴,因此,不少團體和從業員已作自我調節和審查。
阿明說:步步為營,因為我們真的不清楚,我們所做的服務與政府所了解的有何不同?在服務上我知道有些社服機構和宗教團體都有所調整,我估計有一些同工,為免誤墮法網,已調整一些服務內容,可能有一些活動和倡議工作,都是自我調節,以免講多錯多,這個已是一種寒蟬效應,對服務對象有個好明顯的制肘。
阿明表示,不少同業都擔心,因為工作會誤墮法網,甚至可能會選擇離開社會服務的工作前線,因為法律修改造成的影響,不止是提供服務的團體,而是整個社會。
在香港,不少社會民生服務,都由慈善團體和非政府組織提供,當中有近1萬個團體,都符合政府法律要求,能註冊成為慈善機構和慈善信託,包括學校、教會和社福團體等,可以獲得政府豁免繳稅。
上星期,有親中派議員在立法會批評,政府沒有法律規管慈善團體,是監管不力。直至當局周一公布新例,期間不足一個星期。
記者:陳妙玲/喬龍 責編:張薇 網編:林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