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港人】李宇軒等人遣送返港 沒律師下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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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港人案」中,遭深圳鹽田法院判處「偷越邊境」罪成的8名港人,事隔約7個月終於周一(22日)回港。「12港人關注組」代表批評,港警從未向家屬交代回港事宜,有當事人在沒有律師在場下落口供。另外,鄧棨然和喬映瑜的服刑位置首度公開。「關注組」冀港人繼續關注事件。(劉少風/李智智 報道)

涉及偷越邊境罪的8名當事人,包括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和郭子麟,各被判囚7個月,扣減羈押日數後,周一刑滿出獄。當日早上約10時,首批返港人士在警車護送下,經深圳灣口岸入境香港,經中國大陸執法機關移交香港警方,於早上10時半押往香港的天水圍警署,由警方國安署人員陪同,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在場指揮。

消息指:料港警周一跟進檢控李宇軒涉犯國安法

香港傳媒報道,首架抵達天水圍警署的警方私家車上,載著李宇軒1人。在逗留不足半小時,李宇軒再被押到元朗警署繼續調查。消息指,李宇軒早前在港涉觸犯《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而被捕,警方已有足夠證據,預計周一就能跟進檢控工作。

第二批警方私家車約下午3多到達,由警方車隊護送,當中一架車上載有一名被遣返人士,他被黑布蒙頭帶落車。餘下6人分兩批,分別於下午約4時及5時抵港,押往天水圍警署。

家屬在警署門外呼喊

在私家車駛入警署期間,有家屬在警署外大叫:「打電話翻屋企!」、「子賢,搵律師呀!我地係出面呀!打俾媽咪呀!」、「李子賢,姨媽好掛住你!」

據了解,8人押送到天水圍警署後,會先辦手續,再按各人所屬案件押到不同警署。

天水圍警署外守衛森嚴,一共近50名軍裝警員駐守在每個出入口及附近範圍,亦有警員在警署外巡邏,現場拉起封鎖線。

鄒幸彤斥港警遣返安排「荒謬」

「12港人關注組」成員、大律師鄒幸彤,當晚約6時於天水圍警署會見傳媒,對港警整日的遣返安排「深感失望」。鄒稱,8人家屬早於幾日前向當局了解移交細節,惟一直未獲當局回覆,直至遣返當日經傳媒報道才獲知消息,有關律師更需逐一致電警署查詢情況。

鄒幸彤說:整個7個月,212日沒法見家人,他們只想急切見一面,甚至只想揮揮手,但警方從無向家屬作任何交待。直至今日約早上約11時,家屬打去警署問「兒子回來了嗎?」警方仍說「未回來」,這明顯說謊。家屬要在媒體才得知消息,是多麼荒謬。若大家都在場,都見到畫面是令人心碎。

鄒幸彤透露,暫僅1位當事人家屬收到兒子電話「報平安」,又稱8人均未能會見律師。其中,李宇軒律師到警署時被拒見,「警方說當事人正落口供,不見律師」。

鄒幸彤:相信8人在港面臨長期羈押

鄒指出,該8人仍涉其他刑事案件,當中有人的案件審訊期最長排至2023年,相信無法獲得保釋,變相將面對長期羈押。

鄒亦特別感謝香港人和家屬委託的大陸維護律師,尤是疑因堅持參與案件而被吊銷律師執照的盧思位和任全牛。她強調事件未完結,冀港人繼續關注事件。

「12港人關注組」成員、大律師鄒幸彤:對港警整日的遣返安排「深感失望」。(劉少風攝)

鄧棨然和喬映瑜服刑位置首度公開

至於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的鄧棨然和喬映瑜,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及2年,鄒幸彤首度公開兩人的服刑位置,分別被轉送廣東省從化監獄和白雲區女子監獄。鄒稱,兩人目前已在該處服刑2個月,但家人各僅收到兩人的一封信,冀香港政府協助聯絡和安排探訪。

另外,2名未成年人士黃臨福和廖子文,深圳鹽田檢察院2020年底決定不提出起訴後,已經移交香港警方,兩人現涉其他案件,經提堂後,於壁屋監獄還押候訊。

「十二港人案」發生於2020年8月,12名港人循海路疑似逃亡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其後秘密扣押於深圳等地,一直未能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