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報》一名記者,2016年初採訪旺角衝突期間,投訴遭警員襲擊。投訴警察課周一(2日)回覆表示,相關指控分別列為「無法追查」或「無法完全證明屬實」。《明報》隨即發表聲明抗議,對調查結果深感遺憾,嚴正要求警方應更徹底調查事件。涉事的《明報》記者,於2016年2月10日凌晨,在旺角彌敦道登上一輛停駛巴士,在上層從高位拍攝示威時遇到警察清場,他離開巴士後即被在場警員暴力對待,記者在事件中頭部和手指受傷,要縫針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