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煽惑暴動案 陪審團開始退庭商議

香港高等法院4男5女陪審團,正就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共6項罪名退庭商議。

高院法官周一(14日)上午開始引導陪審團裁決,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在旺角的暴亂事件。

案中主犯梁天琦早上離開荔枝角收押所,由囚車押送到高院應訊。

法官指,陪審團不應因為梁天琦承認當晚曾經襲警,便假定梁或其餘4名被告當晚干犯了其他罪行。

此外,雖然黃台仰不在本案中受審,但陪審團在考慮梁天琦當晚是否煽惑人群暴動時,絕對有權考慮控方提出關於黃台仰的證據。

法官向陪審團指出,雖然梁天琦當晚曾襲擊警員,但陪審團絕對不應該及不可以因此便認為,梁天琦傾向干犯使用暴力的控罪,也不可以因此便假定他在法庭上講大話。

另外,法官表示,陪審團不需要處理黃台仰當晚是否干犯了任何罪行,也不需要猜測黃台仰的情況和他為何不受審。

陪審團只要考慮黃台仰當晚說過的話和做過的事,控方指梁天琦與黃台仰當晚在砵蘭街煽惑暴動,黃台仰可能是中心人物,陪審團要考慮梁天琦是否與黃台仰一同煽惑暴動,黃台仰雖然不是本案被告人,但陪審團絕對有權考慮控方提出關於他的證據。

案中5名被告除梁天琦外,另外4人是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年齡介乎20至2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