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案2人受審 警員供述拘捕經過

旺角農曆年發生的暴亂事件,共拘捕89人;其中2名男子原被控暴動罪,其後27歲廚師陳卓軒改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社會安寧行為罪,而20歲補習老師陳宇基則改控2項襲警罪,案件周一(14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2人都不認罪。

控方傳召1名總督察作供,指當日凌晨陳卓軒將垃圾桶拋出彌敦道,他成功追截但對方不停掙扎,期間多名途人捉住他的手臂,試圖鬆開捉住被告的手好讓被告有機會離開,經過10多秒後成功制服被告,並交由另1探員拘捕。

而遇襲警長作供表示,原打算協助總督察拘捕陳卓軒,但有1名男子用身體阻擋又用手箍頸,令他不能前進,警長作出警告並用警棍打他大腿,當他打算上前制服時被1名男子,即另1被告陳宇基推及拳打,最終在其他警員協助下制服陳宇基。

辯方質疑警長會否搞錯被告身分,警長解釋由遇襲至拘捕時視線一直沒有離開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