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決派組織「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4人被控參與旺角暴亂,周一(3日)開始在高等法院正式審理。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在開案陳詞提醒陪審團,要忘記過往看過、聽過的意見,並不受自己的政見所影響,因應法官的法律指示,作出符合事實的裁決。
郭棟明表示,控方估計要傳召57名證人作供,控方證據包括警方、食環署在事發當日拍攝到的影片、行車記錄儀影片,以及互聯網的影片,當中包括新聞片段等。
被告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3人各面對一項暴動罪;另一被告容偉業則被控四項暴動罪、一項襲警罪、一項煽惑參與非法集結,以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
旺角騷亂發生在前年農曆年初二,控方指案件分開7個階段,暴力程度步步升級。
首階段發生在前年二月八日年初一,本土民主前線下午12時在網站帖文,寫有「本土特色,勇武捍衛」,呼籲民眾晚上到山東街、砵蘭街及亞皆老街等地方聚集。
到晚上九時許,砵蘭街附近的閉路電視,拍到有幾名身穿藍色上衣,寫有「本民前」的人,與在後巷的小販有幾次接觸交流,之後有兩名小販推著小販車由砵蘭街走到亞皆老街,隨後愈來愈多小販跟隨,隨後本民前與其他民眾聚集,包圍及辱罵小販管理隊隊員,引致交通嚴重擠塞。
控方明日繼續開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