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醜聞】香港入境、海關、保安局三高層私竇「犯聚」 認違限聚令否認涉三月強姦案
香港三大保安部門的高層,周四(8日)分別承認出席同一晚宴,因未有遵守限舉令被額罰。香港《明報》繼同日早前踢爆,入境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今年3月與國企高層共9人出席飯局,違限聚令,同場有人涉強姦案外,周五(9日)再披露,在場的有恒大集團的管理層。目前,事件仍疑團重重,三名官員承認違限聚令,但否認與刑事案有關。香港警方證實,拘捕了一名男子,已落案起訴他企圖強姦。本台就發現,涉事高級私人會所消費奢華,單計餐費至少每位3000港元,而香港公務員在接受款待方面有嚴格規定。至截稿前,港府未有回應涉事官員有否作申報、甚至接受款待。(李智智 報道)
據《立場新聞》報道,涉事的私人會所是灣仔灣景中心3樓「隨緣匯」。本台記者實地視察,涉事會址設於該中心商場 3 樓的「吉祥薈」。同層另有「雪茄會」,亦屬於「吉祥薈」會所。兩個單位保安嚴密,門外、走廊設多個閉路電視鏡頭,營業時大門關上,職員需拍卡才可進入。據其宣傳介紹,涉事會所有頂級名酒配雪茄,私密雪茄品鑑室、雪茄恆溫櫃、20人大包房等。
本台以顧客身分致電「吉祥薈」位於深圳的總部了解,香港會所提供中式餐飲服務,屬會員專享,會籍分多個級別,會員可攜同朋友入場,惟現時因香港新防疫規例,須持有核酸檢測證明才可入場。對方亦透露,人均消費至少3,000元,但實際具體消費開支則視乎情況而定。
「吉祥薈」的內地職員說:一般會提前一至兩天預約,基本上是OK的。如果是過去用餐的話,一般人均餐費是3,000多元一位,我們有多種會籍,餐單甚麼都有,看您需要,我們「隨緣匯」會所的話,火鍋會比較多。
香港嚴格規定公務員不應接受款待
據香港《防止賄賂條例》規定,為免有利益衝突和損害政府的聲譽,公務員不應以私人身分接受利益,亦不應接受奢華、過分慷慨或頻密的款待。就任何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政府人員須視乎情況,時刻避免或申報涉及利益關係。
另外,據「2010年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私交友好給予的利益」,每一場合所給予的禮物、多份禮物或旅費,總值不得超過500元;「其他人士給予的利益」則每一場合以1,500元為限。
由於今場飯局的人均消費極可能遠超所限,因此兩位涉事首長應與上級,即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申報。另因《明報》報道飯局中有國企高層出席,引起關注官商共同出席飯局的細節。然而,警方調查事件至今逾4個月,港府一直未曾交代。
記者向涉事入境處、海關、保安局、公務員事務局查詢,兩位官員有否付款?事前有沒有向李家超申報?飯局性質屬於公務還是私人?兩人是否會所會員?然而,截稿前未得到正面回應。廉政公署亦稱不評論個別事件。
海關關長鄧以海和入境處長區嘉宏僅向傳媒發聲明,承認違反限聚令,已繳交5,000港元罰款,又稱「日後出席活動會加倍謹慎,務必確保符合規定」,但稱與飯局上有人涉及刑事案件,即涉強姦案無關。兩人的聲明未有觸及當晚細節。警方就回覆查詢,證實3月拘捕一名男子,已落案起訴他企圖強姦,亦證實調查時,曾向灣仔一餐飲業務處所發出9張限聚令告票。
大律師:是否涉貪要視乎當日細節
有不願具名的香港大律師向本台分析指,一般而言,公務員接受「款待」,享用的食物或飲品,是否屬違法,該飯局付費人、飯局目的、參與人士的利益關係,以及兩位首長有否向上級申報,都是關鍵,有詳情才可斷定是否涉及「貪污」或「濫權」。
翻查資料,2013年警司黃冠豪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該案涉及他接受銅鑼灣一間食肆提供的飲食折扣,未有向上司申報,他亦涉嫌在知道食肆無牌出售酒精類飲品時,無採取行動阻止,而食肆提出酒牌申請時,亦無提出反對。
學者形容「禮崩樂壞」
繼國安處處長蔡展鵬光顧色情「骨場」案,不足兩個月,紀律部隊首長再爆出醜聞。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向本台稱,港府公信力盡失,形容「禮崩樂壞」。
鍾劍華說:整個政府團隊道德界線愈來愈低,沒有警覺性,完全沒有忌諱。反映整個制度禮崩樂壞,行為界線都完全沒有,政府亦不當是一回事。
鍾劍華亦憂心,香港政府多位問責高官均由紀律部隊首長出任,醜聞令人質疑他們的品德誠信,難令人信服其可妥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