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磚傷警員 青年判年半感化令

去年農曆年的旺角暴亂事件,當時年僅17歲的男侍應陳浩文,以磚塊擊傷警員,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周一(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年半感化令,期間須接受1年的職業訓練,並須遵守宵禁令。

裁判官香淑嫻接納青少年罪犯評估委員會建議,認為判感化是恰當,她指被告性格衝動、易受人影響,且被告思想幼稚,欠缺自制能力,相信是一時衝動犯事並沒顧及後果;被告過去3周還柙初嘗失去自由,並度過一個難忘的18歲生日,相信已有深刻教訓。

事發去年2月9日凌晨,旺角彌敦道行車線有人群聚集,被告突然衝出奔向警員王澤輝,並將磚頭擲向他,導致他左膝受傷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