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721案游乃強受廉署查 林卓廷3罪成判囚4個月

2022.01.26
披露721案游乃強受廉署查 林卓廷3罪成判囚4個月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於記者會透露廉署調查游乃強,周三(26日)被法庭裁定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成,獲刑4個月。
美聯社資料圖片

在香港,721元朗襲擊事件受害人、目前正因「47人初選案」還押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周三(26日)被法庭裁定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成,獲刑4個月。

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後,林卓廷被指先後3次於記者會上,透露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被廉政公署調查,因而被控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法庭於周三裁定他全部罪名成立。

案情指,廉署於2019年7月就警員有否於721事件中涉及失當行為展開調查,因林卓廷於襲擊中受傷,故被邀以證人身份會面,會面結束後已提醒他不可披露調查。

而事後,林卓廷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三次記者會上,披露游乃強身份,並透露游乃強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被廉署調查。控方指,林已多次以「尖酸刻薄」之言批評警方,已傳遞有關資訊,根本毋須披露游乃強受查。辯方則直指控方說法是「鴕鳥埋頭入沙」,並指責當日警方未有保護市民外,更派游乃強調查事件,形容為「最醜陋的環節」。

而林卓廷於庭上自辯,他解釋,721事件後,即使游疑「放生」白衣人,卻被委派調查721,有「自己人查自己人」之嫌,故他公開資訊旨在讓公眾了解荒謬之處,同時認為所披露詳情涉及公眾利益。

林卓廷因「47人初選案」,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去年起被還押至今逾10個月,現時再被判囚4個月。

記者/責編:潘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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