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辱國旗區旗罪成判監兩個月

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古思堯,去年7月至今年1月期間,在三次不同的遊行集會時,均涉嫌展示塗污了的國旗及區旗,因而被控十宗侮辱國旗及區旗罪。

古思堯周二(27日)被裁定四項控罪全部罪成,判監兩個月,控方指被告有六項相同紀錄。

古思堯沒有聘請律師代表,他在庭上表示不需求情,指自己不滿中共政權,也對特區政府很失望,故以燒國旗區旗抗爭,他直言坐完監也會繼續抗爭,着裁判官不必同情或對他仁慈。

裁判官則稱入獄是唯一判刑考慮,參考案例後判監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