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案兩被告誤殺被判重刑

香港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死亡案,被裁定誤殺的兩名被告週一(18日)被法庭重判,集團創辦人周向榮被判監禁12年;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則被判囚10年。

案件中,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陳宛琳,在接受療程後死亡。

高等法院法官在判刑時指,今次是香港歷史上首宗醫學美容誤殺案,並無案例可參考。

他指被告周向榮在CIK療程未完成測試便推出市面,做法不負責任,又說周向榮向公司內部發出指引,要求員工游說顧客參與療程,又推出現金回贈吸引會員,令更多人被鼓勵參與療程。

法官形容有關銷售手法低劣,令人震驚,當中涉及誤導,令人難以相信周向榮並非貪錢的商人。

另一被告陳冠忠負責實驗室的研究,並無發現事主血液受到嚴重污染,亦未有制定一個安全的系統,確保療程經過嚴謹的測試,形容他是不負責任,不接納事件只是意外及是錯誤判斷的解釋。

法官指事件涉及有人死亡,相信會令陳冠忠感到遺憾及銘記於心。

至於案中第三被告女醫生麥允齡,由於陪審團無法達致有效裁決,律政司將向法庭申請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