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指「軟對抗」或需負刑責 23條將涵蓋間碟及網絡罪行
香港政府近日不斷放出「軟對抗論」,直指軟性對抗都會破壞國家安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軟對抗」及網絡言論也屬煽動行為,當局會在網上巡邏打擊,並指23條立法將涵蓋間諜活動及網絡上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
特首李家超早前接受傳媒專訪時,指出香港出現「軟對抗」的情況,強調:「不犯法不代表沒有破壞國家安全。」其邏輯受到非議,但他沒進一步解釋,是否等同觸犯法律要受到懲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最新接受黨媒《大公報》專訪時則作進一步解釋,表明「軟對抗」是煽動行為,加上網絡言論和刊物「容易激化社會大眾」,並列舉《羊村》繪本為「例子」。
他表示執法部門會偵測危害國安的勢力以「軟對抗」手法,散播反中亂港訊信,包括網上巡邏,並會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又會針對危害國安的人和組織展開調查,包括財政來源、開支及與外部勢力的關係。但何謂軟對抗?怎樣的軟對抗才犯法?鄧炳強沒有談及。
至於《基本法》23條立法,李家超多次透露已定下時間表,最遲明年立法。負責推動的鄧炳強稱,「有國家的情報機構曾公然說,會從全球不同國家和組織羅致秘密情報人員,深入掌握有關中國的材料」,所以港府正檢視哪些行為,是香港國安法和現行法例未有涵蓋的,「包括注意間諜活動和網絡方面的缺口」。故此日後23條立法方向及部份條例內容,會涵蓋「間諜活動」及「網絡上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
他認為,有了《基本法》23條立法和《國安法》的「組合拳」,必定能做到「一加一大於二」,全方位維護國安。
近期一些看似跟政治沾不上邊的事件,每每亦被當局歸類為「軟對抗」。今年5月,中港擬跨境「共享」器官移植恒常化,引發港人「取消器官捐贈登記潮」;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就曾表示,有關行為亦屬「軟對抗」,並指有機會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意圖罪」。
批評者指出,「軟對抗」的範圍極廣,而且十分抽象,很容易造成「白色恐怖」。今年4月12日,鄧炳強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上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局勢「由亂到治」,但強調要「時刻警惕外部勢力及代理人,防範他們利用媒體、文化藝術等『軟對抗』方式,作出誤導指控,貶損國家,煽動香港人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仇恨」。
記者:方德豪 責編:李榮添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