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涉嫌年初港大校委會被衝擊事件中,觸犯刑事恐嚇、刑事毀壞及企圖強行進入等罪行,被警方拘捕落案起訴,將於周五(22日)早上提堂。港大學生會隨即約見校方,要求校方不要再向警方提供學生衝擊校委會的資料。(林國立 報道)
22歲的馮敬恩,是在星期三晚上在荃灣住所被捕。警方指他涉嫌觸犯刑事恐嚇、刑事毀壞和企圖強行進入等罪行。到凌晨近二時,他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星期五在東區法院提堂。
在他被扣查期間,數十人在警署門外聲援。
馮敬恩凌晨離開警署時,表示警方已落案起訴,不能談論案情。
馮敬恩說:現在相關的指控交由律師處理,我現在不多說相關的事情,目前放在首位的事情,應該是假若有可能有其他同學面對這樣的問題,如何幫助他們,我自己會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而港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就在社交網站留言,指星期三晚八時左右,有五名自稱是重案組警員到他住所,要求他就1月27日的案件到警署協助調查,但他不在香港,已交由律師處理。
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星期四就和校方危機小組會面,校方出席的代表是副校長康諾恩。孫曉嵐在會後對本台表示,校方在會面時透露,校方在事件後,有向警方交報告,要求警方調查事件,亦有大學成員已經錄口供。
孫曉嵐說:至今校方無法確認,它有沒有提供所謂閉路電視片段給警方,要查詢後再答覆我,但亦有提到,有部份大學成員,不指名是那一位,有接受警方的問題去落口供,據了解一月底大概二月,校方有遞交一份報告予警方,要求警方調查事件,所以警方展開調查。
孫曉嵐指,不認同校方的做法,她在會面時要求校方,考慮同學福祉和校譽,不要再向警方提供閉路電視等資料,但校方指不能承諾。
孫曉嵐說:其實學校沒有義務或責任,提供所謂閉路電視片段或其他證據給警方,如果沒有法庭頒令去提供,其實學校不用提供基本上,希望學校考慮同學利益,和整個大學整體聲譽去作決定,你看看整件事的性質,是一班同學救校心切,去作一個行動,作為一間教學機構,報警處理或令其變成刑事罪行,是否最好的方法呢,我不認同。
案發於今年1月26日,港大校委會在沙宣道的港大研究大樓開會,由新任校委會主席李國章首次主持會議,當時有人企圖衝入大樓,而李國章和馬斐森離開大樓時,被在場人士阻塞,一度退回大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