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譚得志案交《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爭議

2020.12.02
「快必」譚得志案交《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爭議 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裁定,「快必」譚得志(黃衫者)一案交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是否涉及「國家安全」的爭議。
路透社資料圖片

在香港,外號「快必」的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早前因在街站發表「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控方早前申請案件轉交《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控辯雙方周三(12月2日)在區域法院陳辭,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最後決定將案件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雙方的爭議,下令案件押後至周四(12月3日),屆時指定法官會處理本案是否涉及國家安全的範圍。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出,被告所叫喊的口號,例如「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等,「有分裂意味」,是「危害國家安全」,指定法官「有強制責任」審理本案。

代表譚得志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則指出,被告不是被控《國安法》罪行,而早前案件提訊及申請保釋時,都不是由指定法官處理,質疑控方現在才申請的做法不一致。

法官表示,指派法官的事務全屬司法機構的責任,但為避免任何潛在越權情況觸發司法覆核的挑戰,以及行政效率的考慮,下令將案件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讓其聽取控辯雙方的爭議,以決定案件最終是否需由指定法官審理。

48歲的譚得志被控14項控罪,包括7項「發表煽動文字」罪、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其餘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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