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叫許智峯返港自首 指其涉違《國安法》
2023.02.20
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案開審至今兩周,曾參與是次初選的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於2020年末赴丹麥後宣布流亡。日前他在社交平台撰文,表示其香港代表律師收到香港警方上周五(17日)寄出的公函,稱他於2021年8月12日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並被法庭頒通緝令,警方建議他帶同該信及身份證明文件,回港自首。
現居澳大利亞的許智峯在帖文表示,過去兩年警方「已經習慣同我做筆友」,曾多次親自發電郵要求他出庭。他並說「47人案」審訊正進行中,警方卻「煞有介事」發信,「這次又何必出信給我律師呢,不如直接FaceTime或Google Chat吧」。最後他問「大家認為我應寫甚麼回信好呢?」
「47人案」月初開審當日,許智峯亦有在社交平台發文,提到自己其實是案中的第48人,「若沒有離開香港,還押兩年、明天需要上庭受審的,也包括我」。他在文中表示,自己雖然身處海外卻難以抽離,一直視初選案為自己的案件,並記掛昔日在議會和街頭的戰友。他並說:「無論政權如何噤聲,發生過的,總不會磨滅,香港人也不會忘記」,並希望47名被告及親友平安。
警方周日(19日)回覆傳媒稱,不評論個別個案,又稱一如既往會根據案件實况,依法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下落,並將其緝拿歸案。
牽涉民主派議會藐視案等案件的許智峯,於2020年獲法庭批准保釋期間赴丹麥公務外訪,許智峯抵達後宣布流亡。律政司其後加控許智峯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高院在他缺席下審理案件,去年裁定4罪成立,判囚3年半及須付懲罰訟費。
記者:淳音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