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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控方及辯方周三(8日)結案陳詞。
主控官 David Perry陳詞指,2012年傳媒報道質疑曾蔭權的誠信時,深圳東海花園的裝修工程停工,而設計師何周禮作供提過對停工有些奇怪;控方認為原因是該工程正正是賄賂的一部分。
被告在2012年2月接受電台訪問,自爆在深圳租了單位,但沒提到早在2010年已經付過80萬元租金,做法不尋常,被告亦沒提到訪問前1天已簽租約。
控方又指,大宅業主東海集團曾在報章刊登聲明,強調在香港沒任何生意業務,控方提醒陪審員,東海主席及大股東是黃楚標,他是香港雄濤廣播的大股東及董事,聲明內容誤導公眾。
辯方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 下午開始結案陳詞,他指數碼廣播牌照在2010年7月公眾諮詢,但曾蔭權夫婦之前已擁有175萬元的人民幣存款,2人籌夠8萬元人民幣便轉往深圳東亞銀行分行,以賺取更高的利息,他們單在5個月內買入人民幣高達5百萬。
辯方認為這純屬私人投資,與深圳大宅無關。辯方強調一般貪污案受賄者應是收錢一方,但曾蔭權卻是付款者,不合常理,認為控方的講法基於猜測及假設,很多指控沒真憑實據。法官下周會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