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周四(9日)繼續審訊,續由辯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Clare Montgomery)結案陳詞,辯方指曾蔭權不認為租樓需要申報,因卸任特首後的私人安排與政府無關,雖然曾蔭權承認可能是判斷錯誤,但不構成刑責;而行政會議申報制度,只規定要申報涉及直接金錢利益,包括自置物業。
對於曾蔭權太太到東亞銀行存入35萬現金,辯方承認確有其事,但沒證據支持有關金錢與深圳單位有關;而曾太在同月開給李國寶的20萬支票,只能說2人有金錢往來。
至於深圳東海花園裝修,辯方認為業主代租客裝修是正常不過,業主裝修後自然租貴些,得益的是業主而非租客;負責裝修的建築設計師何周禮說,從未見過黃楚標,控方無法證明黃楚標牽涉單位裝修。
辯方形容陪審團從控方只知一小部分,並非全面真相。辯方周五(10日)繼續陳詞,之後會由法官總結案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