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特首曾蔭權涉及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已排期9月26日重審,預計審訊25日;而曾蔭權周五(12日)就案件到高院進行審前覆核,法庭訂於9月19日再作預審。控罪指曾蔭權在2010至2012年期間,涉嫌接受深圳東海花園單位的裝修工程,作為批准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申請的報酬。法官亦頒令限制傳媒報道內容,只可報道法官、被告、控辯律師名字及控罪內容。案件早前審訊因陪審團未能達致有效裁決,法庭安排重審。曾蔭權早前被裁定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監20個月,在服刑2個月後,上月底獲准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