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收賄案開審 控方指是典型利益衝突

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周三(27日)早上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時,形容本案是典型的利益衝突個案。

控方指曾蔭權擔任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期間,處理雄濤廣播牌照申請的同時,私下和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商討退任後的住所安排。

控方透露,黃楚標在2010年向曾蔭權介紹深圳東海花園物業,曾蔭權表示有興趣,其後有關的物業就按曾蔭權的個人喜好裝修,設有健身房、書法房、影音房等,裝修費高達三百萬元,當中包括以35萬元委託設計師何周禮負責設計,全數由黃楚標的公司支付。

控方指黃楚標並不是經營慈善機構,作為商人會期望付出得到回報,例如取得廣播牌照,令他可以圖利。結果在同年十一月雄濤廣播獲批牌照。

控方又指,曾蔭權暗中行事的方式,是政府、行會和公眾當時都不知情,雖然他多次公開表明政府公開透明的重要性,但他私下行為並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