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 控方完成结案陈词
2017.10.25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案,控方周三(25日)完成结案陈词,周四(26日)辩方开始结案。
控方在陈词指曾荫权计划入住深圳东海花园单位,他与东海集团主席兼雄涛股东黄楚标,都知道涉及利益冲突;传媒2012年初报道有关事件后,曾荫权接受媒体访问营造「请信我」的形象,但没有提及2010年已就东海花园单位支付80万元及签租约,并由何周礼负责室内设计等细节。
控方表示,曾荫权始终没交代,与雄涛广播股东兼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到欧洲,以及与黄楚标到汕头的旅程;控方认为曾荫权受制于黄楚标,而他们与李国宝、郑经翰等是一夥,是互相保护。
控方强调,贪污勾结是秘密进行,难以有直接证据,但案中的证据均指向一个可能性。
控方最后提醒各陪审员,他们宣誓就如同特首的宣誓一样,作出庄严承诺,会根据案中证据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