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被指收取澳洲UGL公司相等於5000萬港元的離職補償未有申報,立法會調查委員會周五(3日)舉行首次會議。而梁振英離港赴京出席兩會會議前,向民主派議員梁繼昌發律師信,挑戰梁繼昌早前針對UGL事件的言論,要求梁繼昌回覆否則會採取法律行動。梁繼昌沒有透露律師信具體內容,表示事件已交律師處理。(林國立 報道)
膠著多時的UGL事件周五跨進一步,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召開首次會議,決定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是調查梁振英收取UGL款項,有否遵從申報規定,是否有利益衝突。
正在北京出席全國兩會會議的梁振英,未有回應UGL事件,特首辦亦未有回應。梁振英周四上京前見記者,強調中央是在知道UGL事件的情況下,邀請他出任政協常委。
而26個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在梁振英赴京前,聯名去信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指梁振英收取UGL5000萬,不適合做政協副主席。會計界議員梁繼昌周三見記者時,曾指出梁振英正接受香港廉政公署,和香港以及外國稅務機關調查。
梁繼昌星期五證實,早一天收到梁振英的律師信,但沒有透露內容,已經交由律師處理。南華早報和星島日報引述消息報道,梁振英的律師對梁繼昌的言論感驚奇,梁振英從無收過香港及外國稅務局的查詢,故沒有所謂調查,梁繼昌的言論容易令人誤解,律師信要求梁繼昌在星期五中午前給予滿意答覆,否則會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採取法律行動。
梁繼昌批評,他是立法會成立UGL事件調查委員會的呈請人,亦是委員會成員,梁振英在委員會開會前一天向他發律師信,不合適亦不合理。
梁繼昌說:這我覺得是一個愚蠢和不恰當的做法,況且我和尹兆堅議員做呈請,我們兩個是原本的呈請人,亦是這個UGL專責委員會的成員,你在委員會開會前一天發信,叫我24小時內回覆,這件事我覺得是非常不恰當不合理。
梁繼昌又指,在任特首因為議員的言論發律師信是聞所未聞,亦會令行政立法關係更差。
梁繼昌說:我覺得是一個非常壞的先例,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中的言論,如果會時常被民事訴訟挑戰,我們將來如何可以履行我們監察政府包括政府官員的責任,行政長官發律師信,予一個立法會議員就他在立法會大樓內的言論,是聞所未聞的,行政立法關係會更撕裂,香港會更撕裂。
針對UGL事件,向廉署報案的民主黨林卓廷就指,他從來沒有收到廉署已經終止調查的通知,有關調查仍在進行中,不認為梁繼昌的說法失實。
林卓廷說:我肯定梁振英正接受涉貪的調查,所以如果梁振英說,梁繼昌議員,作出有關指控失實,要告他誹謗,我是非常樂意擔任梁繼昌議員的辯方證人,因為我是貪污指控的投訴人,我從來沒有收過有關執法機構回覆我,說有關調查已經完結。
建制派議員、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主席謝偉俊,不評論梁振英的做法是否恰當,但相信不會影響委員會的調查。
謝偉俊說:我相信應該不會影響我們調查委員會的進度,因為兩件事是沒有關係的,剛巧梁繼昌議員是委員會的成員之一,而同時梁振英先生,我相信他發律師信的原因,是基於一些在議會以外的言論,我相信這是梁繼昌議員私人的事,多於和我們委員會有關的事。
而身兼政協委員的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梁振英是否會在今次全國政協會議,獲選為政協副主席,相信中央已有決定,即使有UGL事件亦不是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