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拒採訪立會補選 大學刊物入稟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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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間大學的學生刊物,指政府新聞處在早前的立法會補選,拒絕讓學生記者進入新聞中心採訪,他們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有關政策。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大專生過往的採訪並沒出現問題,理應准他們採訪。(戴維森 報道)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有兩份刊物《Varsity》和《大學線》,而浸會大學傳理學院亦有出版刊物《新報人》。

2 間大學的這3份刋物,周五(27日)分別由律師入稟高等法院,指政府新聞處在今年2月的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時,拒絕讓學生記者進入新聞中心。他們認為,新聞處的決定剝奪記者採訪權利,並侵犯《基本法》賦予的新聞自由, 要求法庭撤銷有關決定及政策。

浸大《新報人》副總編輯許芳文周六(28日)接受本台訪問時說,雖然只是校園出版的刋物,但是面對香港市民,不應該拒絕他們採訪。

許芳文說:《新報人》是一份註冊的合法刋物,我們的受眾其實是全香港的人,在print(印刷)媒體,我們向全港大專院校和市民派發,我們亦在facebook page(臉書網頁),大家可以瀏覽我們所做的新聞,所以我們覺得與其他媒體沒分別。當時(採訪立法會補選)他們(政府人員)純粹覺得是學生媒體而一刀切,不准進入(傳媒中心)。

政府新聞處就事件回應指,專上院校所辦的新聞刊物或電子新聞媒體的學生記者,由於是學生身分,並非專業的新聞工作者,而專上院校亦並非大眾新聞傳媒機構,所以一向都不會安排他們採訪記者會或其他官方活動。但為了便利專上院校新聞系的教學工作,會積極考慮在採訪場地的情況許可下,有限度容許學生記者日後參與一些重要採訪活動。

許芳文指出,他們在3月初去信政府新聞處及選舉事務處投訴,其後得到新聞處同樣的回覆,他們認為不能接受,再次去信要求解釋,但對方表示要到6月才作出答覆;而且她亦不同意新聞處指他們並非專業新聞工作者。

許芳文說:其實這個回應,我們在第一次寫投訴信給政府新聞處時,都得到同樣回覆,因為我們所有的報道都是恪守著我們所學的、正確的新聞準則和專業操守去做。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對本台表示,採訪工作可以令學生記者作為實習,過往未曾出現問題。

葉建源說:從教育工作,我看不出這次做法有甚麼理由,同學進行採訪,我亦沒聽見有任何問題過去曾發生,如果學生在學習過程中進行採訪而製造出問題的話,我們應該針對問題處理。

另外,政府憲報周五(27日)刋登,委任香港交易所董事李君豪出任中文大學校董,任期3年。有中大師生及校友發起聯署,要求撤回任命。

發起聯署的中大校友捍衛院校自主關注組,以及中大校友關注大學發展小組表示,李君豪曾經多次為梁振英競選特首站台,亦曾經聯署"反佔中"聲明,質疑梁振英將大學校董的公職當作政治酬庸,嚴重損害院校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