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女咖啡師暴動縱火罪成囚4年半 男友大叫「等你出來結婚」
2021.04.14
香港《蘋果日報》圖片
2019年9月22日反修例運動期間,有大批抗爭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27歲女咖啡師被控把植物丟入火堆助燃,以及管有鐳射筆。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裁定女咖啡師兩項「縱火」罪和一項「暴動」罪名成立。她於周三(14日)就三罪被判囚,刑期合共4年半。判刑後,被告的父親嚎哭,大叫「社會無情」,不少旁聽人士亦不禁痛哭,被告男朋友向她大叫「等你出來結婚」,被告則向公眾席揮手道別。(方德豪 報道)
被告蕭樂婷被控兩項「縱火」、一項「暴動」及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她於2019年9月22日,兩度在旺角太子道西與彌敦道交界縱火;於同日同地參與暴動;及於同日在太子道西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她早前被裁定縱火、暴動三罪罪名成立,餘下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則未能證明其傷人意圖,獲判無罪。
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就「縱火」和「暴動」罪,分別以4年半和5年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審訊時不爭議大部分案情,故酌情扣減。最終就兩項「縱火」罪,分別判囚4年;「暴動」罪判囚4年半。三罪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4年半。
判刑後,被告的父親嚎哭,大叫「社會無情」、「我要探佢㗎」、「政府無良殘殺青年」,不少旁聽人士亦不禁飲泣,但同時大家亦安慰被告父親。散庭後,被告父母在走廊繼續大哭,親友不斷安慰道「佢頂得住㗎」、「好快過㗎咋」、「好快過去」、「當係考驗」。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患有抑鬱和焦慮症,必須定期覆診,她對現實的判斷力較低,行事衝動。辯方又稱,無證據證明當日的集結屬有計劃和組織,當日也沒有大規模暴力發生,除了兩次縱火事件外,整體算是和平進行,而且兩次縱火發生在同一地點,即在馬路中央。警察一到場人群便散去,無警民衝突,無警員受傷。辯方亦出具24封求情信,證明被告品格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