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索帶士巴拿男生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稱「案情嚴重」


2020.10.29
hk-verdict 男生藏索帶士巴拿男生入勞教中心。(粵語組製圖)

在香港,有網民於去年11月連日發動「大三罷」,西灣河有人堵路,一名17歲男學生在西灣河街頭遭防暴警搜出一包未開封的索帶、士巴拿及打火機等物品,早前經審訊後,男生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及損毀財產」兩罪成立,周四(29日)被判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指,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沒有悔意,即使與懲教福利官會面時仍否認犯案。他認為本案「案情嚴重」,被告行為「對公眾秩序構成影響」,須判以「阻嚇刑罰」及「公開譴責」。鄭官考慮後,決定接納勞教中心和教導所報告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鄭官又稱,男生要洗心革面,認清黑白,若仍以香港為家,應消除成見,共建香港和諧社會。

剛滿18歲的被告,被指於去年11月13日在上述地點藏有一包未開封共100條索帶、四支士巴拿(扳手)、一把剪鉗、一支打火機式火槍及一個打火機。

鄭官裁決時,指斥被告作供「前言不對後語、自圓其說、堆砌情節、砌詞狡辯、謊話連篇」,不信他稱當日只在現場參與和理非示威活動及叫口號,在現場執走涉案物品,只想帶回家,交給有收集工程工具習慣的父親收藏。鄭指被告在堵路現場「流連忘返」,更推論工具是被告從家中帶到現場,並準備趁警方不在場甚或無視警方在場下,利用工具親自或供他人進行拆鐵欄築路障及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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