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1個月,香港警方首次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通緝6名流亡海外香港人,包括前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前本民前召集人黃台仰、前學獨聯召集人陳家駒、前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僱員鄭文傑、香港效益主義黨主席劉康及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總監、牧師朱耀明之子朱牧民。
現時身在德國的黃台仰在社交媒體發文回應被通緝的消息,指自己於去年5月已宣布不再主張香港獨立,而且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自己亦沒有與被指是「外國勢力」的政治人物,談及任何有關港獨的事情。他認為,警方指他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唯一理據,應是基於他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進行的活動,並質疑事件正揭示特區政府行使《港區國安法》的追溯權力。
黃台仰亦在facebook貼出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的相片,而相中寫明「太陽照常升起」。
而身在英國的羅冠聰在facebook回應稱,從媒體得知因國安法被通緝,但不知「罪名」是什麼,「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或者最終的答案,只是因為太愛香港」。羅重申,所有海外倡議工作均以個人身分而行,與任何人沒有政治聯繫,無受薪或收受利益,離港後已沒聯絡親人,在此亦正式與他們斷絕關係,不再往來。
同樣身在英國的劉康在facebook發文稱,被政府通緝是「明顯政治迫害」,嚴重踐踏言論自由與人權。因為他的政治觀點主張自由、民主、獨立而被迫害。
目前亦在英國的鄭文傑在facebook表示,「我被控『分裂中國』?我出咗名畀人笑係「大中華膠」喎,秘密警察,你哋有冇做過功課?」其後補充,「極權專制要以此肆意定我的罪,這終將是我一生的榮譽」。
而身在美國的朱牧民則回應稱,自己可能是第一個非中國公民被針對,但不會是最後一人。
6人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一旦回港將被拘捕。消息指6人曾出席美國眾議院聽證會、與外國議員見面、接受傳媒訪問或在個人社交網站作出包括呼籲他國制裁或抵制中國、發表港獨帖文、爭取外國支持推動港獨、要求外國停止實施與香港引渡協議、成立流亡議會等。
另外,中央駐港國安公署與香港國安委周五首舉行協調會議,香港國安委主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警務處長鄧炳強等出席會議。行政長官辦公室表示,雙方會上討論自《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執行工作,並交換意見。警方消息稱,警方一直留意6人動向,通緝令與昨日會議無關。
另外,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9月在美國國會作證,呼籲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日前被裁定選舉提名無效的。他周五接受傳媒查詢時承認擔心被捕,但並沒考慮逃到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