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西貢水域於7月中出現一條長7米的布氏鯨,惹來大批市民租船出海觀鯨;周一(7月31日)早上,誤闖香港水域近半個月的布氏鯨傳來死訊。團體與市民批評港府反應慢,又指曾建議仿效深圳快速設立「禁船區」,但署方斷言「做唔到」;亦有團體批最根本的問題是海岸保護區及海岸公園的位置分散、面積又小。

團體批評港府介入太慢
對布氏鯨闖入香港約2星期後就浮屍於牛尾洲,外界指港府責無旁貸。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於上周三(7月26日),才提出水警巡邏勸諭觀鯨船隻;漁護署亦只指出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或觸犯《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但未有進一步執法行動。
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會長鄭家泰在商業電台節目中批評,是次事件港府明顯「介入太慢太遲」,發現鯨蹤後的第二個星期鯨魚已有傷勢,惟當時才派水警驅趕「觀鯨者」。他建議,漁護署遇到這情況,應及早設立「禁船區」。
鄭家泰說 :如果在早期,或者政府的反應可以再快一些,一開始便勸諭船隻不要再圍觀,而不是等到中期,其實大家也是見到那張相,鯨魚身上本身已有傷,之後大家才緊張一點,想做多一些。例如可否做一個「禁船區」,漁護署很快便回覆我們說做不到。
局長反批評市民對野生動物認知低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周一(8月1日)下午聯同漁護署署長梁肇輝,以及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總監祝效忠會見記者,他對是次布氏鯨的死亡感到惋惜,他反批市民對野生動物的對待並不恰當,又以市民餵飼野馬騮與野豬為例,責觀光等行為會對鯨魚等動物造成影響,未來將加強公民教育。
謝展寰又重申,於7月中收到目擊鯨魚的報告時,漁護署已馬上聯同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研究能否將鯨魚帶離香港,政府亦已向市民作出呼籲不要出海觀鯨,但效果欠佳,又強調有與海外專家與團體商討如何「保護鯨魚」。
謝展寰說:漁護署馬上聯同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密切留意是否有方法讓鯨魚離開香港淺水水域,亦諮詢了內地專家、本地保育團體的意見以及海外專家的意見,但發現當中有很多困難,例如用一些方法作驅趕時會否讓它受驚,令牠更容易受傷?如果用物理方法把牠扯出去會否更容易令牠受傷?
但謝展寰承認,按目前法例漁護署沒有足夠的權力設「禁船區」,而且鯨魚出沒範圍廣闊,設禁船區難度相當高,亦影響其他船隻。
謝展寰說:在29號的時候,我與政務司長同時問漁護署可否加強動作,但現時法例上有些限制,漁護署不能在短時間設立禁船區,如果要做,法律程序上亦比較複雜。
本研社:保護太細太散、保護不足
本土研究社成員鄭捷龍表示,不少人歸咎責任在於觀鯨船隻,但客觀而言,政府部門應有方法防止同類事件發生。他指出,香港海岸規劃上設有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但保護區的數量並不足夠,而世界自然基金會(下稱WWF)曾提議在是次鯨魚死亡的水域設海岸保護區,如早已設置保護區的話,很可能可防止事件發生。
他表示,現時的海岸保護區多數為補償區域或工程後才設立,很多時候已造成生態危機。他又指出,WWF資料顯示,香港的海岸保護區的位置較為分散,面積亦比較小,對鯨魚和海豚的保護不足。
鄭捷龍說:在WWF發表的資料中有提及到,海岸保護區比較分散,面積也比較少,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很多高速船會經過,對牠們的保護是不足夠的。
至於鯨魚的傷勢,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總監祝效忠在記招上表示,獸醫已完成初步採樣,發現該鯨體為年幼鯨體,而除了背鰭一些舊有正癒合的傷口外,發現背鰭前方有面積頗大、更深的傷口,有可能為船槳造成,但詳細資訊需等待進一步化驗。
翻查資料,在2009年,亦曾有布氏鯨誤闖香港仔對開東博寮海峽,停留約一星期後自行離開;但今次布氏鯨停留超過兩星期亦未能自行離開。2021年深圳大鵬灣亦曾發生布氏鯨誤闖事件,深圳當局及時設立「臨時管控區」,禁止所有觀光船停留,「必要船隻」則限速航行,令布氏鯨得以安全返回大海。
記者:張仕仁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