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港人:一審上訴期屆滿 關注組試取判決書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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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名香港人去年8月底計劃逃亡台灣但被中國大陸截獲拘留,其中10人於2020年12月30日在深圳鹽田法院被判囚7個月至3年,10天上訴期於上周六(9日)屆滿。早前前往深圳接受檢疫隔離,以期盡快安排探監的家屬周二(12日)接獲官派律師通知,若沒有人提出上訴,法院會向看守所發出判決書文件,具體說明服刑地點。
12港人去年8月底之後一直被拘留於深圳鹽田看守所,案中10名港人上月底被判囚後,中國大陸當局一直沒有公布或通知涉案家屬該10人的服刑地點。其中被判囚7個月的李子賢、郭子麟的家屬,本月被到深圳接受14天檢疫,冀到看守所會見在囚家人。
李子賢父親接受查詢時表示,李子賢的母親仍在深圳酒店接受隔離,料本周日(17日)完成隔離,周二亦嘗試致電法院查詢,惟電話僅接駁至留言信箱。李父指,已無法聯絡兒子的官派律師,但他透露,郭子麟的官派律師有回覆,但僅稱要待法院頒下判決書,李父稱要再觀察。
「12港人關注組」成員鄒家成表示,有官派律師周二向在深圳的港人家屬表示,如果沒有人上訴,判決書就會生效,進入刑罰執行階段,屆時法院會將判決書文件發給看守所,關注組也正循不同途徑嘗試取得判決書。
協助12港人的支聯會副主席、香港大律師鄒幸彤回覆香港傳媒查詢時指出,由判刑日起計,10天上訴期於上周六屆滿,她形容港人家屬一直在案件司法程序以外,預料不會獲得判決生效通知書,最直接方法是向法院查詢有沒有人提出上訴,以及向看守所查詢判決書資料,惟中國大陸會否如實告之則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