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不認罪被告林卓廷吳政亨彭卓棋上訴 至今累計8人

2024.12.05
【47人案】不認罪被告林卓廷吳政亨彭卓棋上訴 至今累計8人 吳政亨、林卓廷及彭卓棋3人的刑期分別為7年3個月、6年9個月及6年半。
粵語組製圖

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1人認罪,14人經審訊後罪成,在上月各被判囚42個月至10年;周四(5)的法庭文件顯示林卓廷、吳政亨及彭卓棋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使得受審後罪成提出上訴的被告增至8人。

45名罪成被告中,經受審被定罪因不獲認罪刑期扣減,刑期明顯較重,由66個月至79個月不等,吳政亨、林卓廷及彭卓棋3人的刑期分別為73個月、69個月及6年半。

何桂藍鄒家成等5人亦已上訴

同樣為受審後罪成的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余慧明及何桂藍,較早前亦先後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當日選擇不認罪的林卓廷,法官只就他對司法的無知犯案而給予3個月刑期扣減,而未有就他過往在公共服務的貢獻再減刑,指相信他在過去被定罪判刑時已被考慮相關貢獻。不過,由於林卓廷部分曾被判罪成的案件及後上訴得直,正待因律政司上訴至終院而需進行聆訊,未知法官會如何衡量相關因素。

編輯:李向陽(台北) 網編: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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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中共垮臺
2024/12/07 01:57

給四十七人羅織的罪名和岳飛一樣:莫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