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涉嫌參與9.29政總暴動 12被告判囚48至63個月

2023.03.25
【香港法庭】涉嫌參與9.29政總暴動 12被告判囚48至63個月 9.29政總暴動警方向示威者發射多枚催淚彈。
路透社資料圖片

2019年929日有網友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大批市民在金鐘政府總部外與警方發生衝突,近百名示威者被捕,分成多案起訴。其中12名在政總外被捕人士被控暴動罪,當中包括一名註冊醫生共10人認罪,其餘兩名受審後裁定罪成。12被告周六(25日)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4年至53個月不等。

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批評,本案至少有500名暴動者參與,被告攜帶雨傘及呼吸過濾器等裝備,可見早有計劃,有一定組織及訓練。案發時,被告將汽油彈投擲到政總範圍內等,即使警方噴射藍色水劑及釋發催淚彈仍不肯散去並惡意挑釁,行為甚為嚴重。

鄭官認為,政總是政府運作的核心,被告在光天化日之下目無法紀,肆無忌憚作出違法行為,挑戰政府的意味昭然若揭,破壞前人辛苦建立的法治基石。鄭官指,如果說被告沒有參與破壞是脫離現實及自欺欺人,有需要以儆效尤,因此以監禁54個月為量刑起點。

12名被告依次為:馮嘉文(42歲,電腦技術員)、歐陽志堅(45歲,廣告從業員)、古家華(31歲,測量員)、李德軒(28歲,程式設計員)、張馨文(23歲,學生)、譚宇權(25歲,客戶服務員)、陳澍峰(23歲,學生)、邱偉濤(27歲,商人)、林昊生(25歲,學生)、林耀俊(26歲,學生)、謝達志(31歲,醫生),以及陳海蓬(28歲,商人),他們同被控於20199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責編:鍾廣政 網編:劉定堅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