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男子涉為「獨立黨」管理社媒遭控煽動 被拒保釋明年1月再訊
在香港,警方國安處前日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從境外回港男子,並指控他管理「香港獨立黨」的社交媒體帳戶,案件周四(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申請保釋,但被《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的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需被即時還柙,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6日再訊。
報稱為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教師的男子名黃煡聰,現年40歲,屬葡萄牙籍,他被控「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告身穿長袖墨綠色上衣及配上黑色粗邊眼鏡出庭。被告保留保釋覆核申請權,將安排在本月11日再開庭處理。
根據控罪書所述,案件由警方國家安全處負責,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檢控官鄭頴愉,該男子被控於2022年10月9日至11月1日期間,在Facebook、互聯網網站、Twitter、Instagram和Telegram發布陳述和相片。
控罪書又稱,被告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庭上透露,被告原由當值律師作代表,其代表律師於午膳時才接獲通知及指示,故開庭後,辯方律師隨即向裁判官羅德泉申請把案件押後半小時,以跟被告會面及索取指示。
據了解,被告於今年10月由英國回港,而一個海外註冊的政黨涉及案件,該黨為在英國註冊成為政黨及有限公司的「香港獨立黨」以及相關的多個社交媒體帳戶,該黨曾提倡「五大綱領」,包括廢除《聯合聲明》及《香港關係法》、要求英國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非法佔領香港、要求英美在香港駐軍、要求香港建立英聯邦國家等,據知涉案帖文逾30則,當中亦並包含「游擊戰」、「獨立戰爭」等字眼。
警方早前根據法庭手令,曾搜查被告的住所,檢獲3部手機及一部電腦,懷疑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控方庭上申請,把案件押後12星期至明年1月26日再訊,以待警方完成調查及電子鑑證,另外亦要調查被告的銀行個人戶口。
被告之後亦有提出保釋申請,《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的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基於案件以《國安法》作為保釋申請門檻,最終以案件嚴重性及無法信納被告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下令需即時還柙,被告就保留保釋覆核申請權利,被安排在11月11日下午再上庭。
案件編號:WKCC 4070/2022
記者:李若如 責編:方德豪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