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趙家賢:若看清戴耀廷煽動文章 民動不會承辦初選
香港「初選案」周五(31日)續由控方第二名污點證人趙家賢作供,稱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上有本土派不想民主動力出現。而控方引述會議筆記,提及「共同綱領」及否決預算案和迫使政府解散立法會等,趙指那是戴耀廷當時說法。趙指戴在協調時寫出一些煽動性及如預言家的文章,「我睇到呢啲字眼好火滾」,批未有共識下「完全係一個自負、不負責任嘅行為」,指若看清戴耀廷的文章及發言,自己跟民主動力都不會同意承辦初選。
曾列席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但遲到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續負責主問趙家賢,而法官今早甫開庭,就關注趙家賢的證人供詞是否由懲教看管,在獲悉在其房間內時,法官李運騰即要求移走,並提醒除非得到法庭批准,否則趙不得閱讀供詞協助記憶,同時強調非針對趙,而是所有控方證人。
趙之後在控方主問下確認,曾列席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但當時因事遲到,於晚上8時後才到場,但仍要用個人電腦續處理區議會事務,遂託黎敬輝把與會者名稱及記錄會議重點內容發送給他。趙指,當日有不同政治光譜的團體或人士參與會議,對如何協調舉辦初選或有不同意見,但稱自己整體沒有特別留意會議過程。
趙之後在法官追問下憶述,當時部份與會者留意到民主動力的代表列席,曾在會上表達意見,他指有本土派認為民主動力為民主派大台,不想民主動力參與,而他當時曾作回應,但未能憶述詳細內容,只解釋當時有特別關注與民主動力相關的討論。控方之後引述會議筆記,指當中曾寫「共同綱領原則是否決財政預算案,迫政府解散立法會,今次任期可能只有7個月」,趙就解讀指後句是戴耀廷在會上說法的延伸,由戴耀廷在會上說出。
庭上批戴「好似係民主派全港唯一領導人」
控方之後要求趙講述會議上就有關「積極運用」否決權的討論,趙指當時戴耀廷表示,可做民意調查或舉辦初選作協調,又提到「大家應該要有個共同綱領」,而戴會收集大家意見及幫手起草,再個別發給有關人士,戴當時有提倡要「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但一些傳統泛民主派政黨如民主黨表示疑慮,形容「當時開會有少少火花」,又點名指鄒家成對傳統民主派的顧慮作出很強力的批評,認為字眼上應該更進取,而有關討論至下一次會議都有繼續。
控方又在庭上展示及讀出戴耀廷在2020年4月20日於台灣《蘋果日報》網站刊登的文章〈香港攬炒大對決〉,趙在庭上看畢文章後,指當時他所知的各區協調會議中,戴耀廷曾帶出建議要運用否決權否決財政預算案,而他的概括認知是民主陣營政治光譜中,有人很支持該做法,傳統民主派則有疑問。趙接續指,戴在協調時寫一些如此煽動性及如同預言家的文章,指戴當時根本沒有獲得任何清楚明確的授權,更稱自己現時才第一次看到,直言:「我睇到呢啲字眼,我係好火滾,因為根本佢喺未有處理好所有人嘅共識底下,佢都已經好似係民主派全港唯一領導人,就講話民主派會咁做喇,完全係一個自負、不負責任嘅行為」。
再提承辦初選的初心
趙之後指,他本人欠缺盡職審查的責任,又指如果2020年5月底民主動力承辦初選前,他跟組織成員有仔細看清楚戴耀廷的文章及發言,就深信不會同意承辦初選,解釋因承辦初選的初心,是希望協助民主派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從而取得主導權,推動民主派倡議利民惠港的政策,令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而非戴耀廷提出的角度,以「攬炒」逼中共及特區政府讓步,反之是透過議會架構和現有機制反映民意,直指戴耀廷明顯已很「躁動地」透過民主派參選去取過半議席,跟中央及政府頂到行,而這絕不是民主動力過往多年來進行協調初選的初心。
另外,趙家賢今亦確認有出席2020年4月17日香港島協調會議,但「遲到早走」,只在席約一小時,同由黎敬輝協助記錄會議內容,就筆記指區諾軒曾在會上表示,「要區議員知道選舉形勢不樂觀,要有戰意鬥志去否決財政預算案」,趙稱沒有印象聽過有關說話,只記得司馬文反對否決財政預算案,而戴耀廷則回應指否決權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並解釋可能因議題在會議上未有跟進,故筆記沒有相關記錄。
案件編號:HCCC69/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