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初選案」周二(4日)踏入第38日審訊,控方第二污點證人趙家賢續作供,控方問,戴耀廷曾在初選記者會稱「大家都有個共識」,是甚麼?趙指是戴耀廷向初選組織者群組發出的最後版本協議,又指在《國安法》下不想予政權藉口禠奪參選資格,所以無需說出共識。而在《國安法》生效當日,戴耀廷曾發訊息給參選人解釋初選不違法,他亦曾與戴耀廷通話,聽取對方解釋《國安法》與初選相關內容。
不想留下紙本記錄危及「35+計劃」
趙家賢早前作證時提及,初選原計劃要求參選人簽署協議文件,其後在他與區諾軒游說戴耀廷成功後,改為無需簽署任何文件,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今在庭上指,戴耀廷曾在初選記者會上,提及「其實大家都有個共識」,問趙「共識」是甚麼?
趙家賢回應,指戴耀廷曾在他要求下,在初選組織者WhatsApp群組發出一份「final」最後版本協議,並指此為「共識」,又解釋當時戴耀廷的回應,是指協調過程參與者間有「共識」,但無需說出,因不想在《國安法》下,有藉口令政權禠奪初選計劃參選人的參選資格,直言「簡單嚟講就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趙家賢之後進一步確認,無需公開及簽署協議,是不想留下紙本記錄危及「35+計劃」。另外,趙又同意《墨落無悔》聲明與「35+計劃 新界西協調機制協議」文件,兩者意思相同,用字和意思亦相似。
而就戴耀廷曾向初選參與者致歉,指「不用簽署協議是我個人的決定」,以及為何自己作出有關決定,趙同意戴耀廷是把不用簽署協議決定責任歸在自己身上,並指戴是整個計劃的領導者。
本土抗爭派跟傳統民主派互信極不足
趙之後續指,戴耀廷在思考是否簽署協議時,曾跟他表示會向參與協調會的人士問意見,但應該沒有諮詢所有人,而當時本土抗爭派有「超級大意見」,並與傳統民主派明顯互信度極不足。
庭上又透露,戴耀廷亦有發訊息,表示「是否簽署聯合的聲明,確立之前的承諾,是大家自行的決定。無論是怎樣,我都會尊重。我只是希望大家仍能信任我,將來若出現紛爭,我會真誠地見證大家的協議是甚麼。我希望我的錯失不會導致原先已達成的共識破裂,期盼大家仍能保持相互的信任,努力完成接著的公民投票,讓公民能有機會發聲。當然,若我再不能得到大家的信任,我也不適合繼續去統籌這次公民投票了。」而趙家賢在控方提問下確認,戴耀廷之後有繼續「35+計劃」。
國安法生效後戴耀廷仍認為初選不違法
控方另又引述,指戴耀廷曾於2020年7月1日透過WhatsApp,表示認為初選不會觸犯《國安法》,又指是他給予各參選團隊的意見。法官李運騰就問及趙家賢,有關訊息似是戴在諮詢他的意見,並問當時戴是否有將訊息傳給參加者。
趙回應,解釋當日是《國安法》生效首天,此前有建制派指初選「有問題」,戴故此作出回應,而他在收到訊息後,曾與對方通話,戴透露自己有將相同訊息發給參選人士,又指戴在電話上向他解釋《國安法》第22條及第29條與初選相關的內容,惟同時指「由於我只是法律服務業調解員,只可以聽一個法律學副教授講解」,當時沒有任何回應。
控方之後展示2020年7月14日戴耀廷發送到6個群組的信息,提及公開的訊息及不提及的信息,問趙家賢是否知道為何戴要如此發出訊息。趙家賢先交代當時「背景」,又交代自己當日才首次閱讀戴撰寫的《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文章,並為此感到「心寒」,指不知道戴耀廷就「攬炒」有如此具體及清楚計劃,並形容是「一步一步,我講係『世界大核爆』咁嘅情況」。趙家賢稱,因為戴耀廷清楚當刻覺得「踩到界」,有違反《國安法》風險,故希望透過訊息,通知各團隊公開發言時要小心,想統一大家口徑。
案件編號:HCCC69/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畢子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