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721到場欲協助後與另6人被控暴動,案件周四續審,期間旁聽席一名男子高呼「開案中案囉」,控方其後把情況告知法官,法官稱將把庭內閉路電視片段交予控方跟進,研究「有冇需要呢個人繩之於法」,又強調若旁聽者突然叫囂,「我可以即刻鎖你入去」。
1男1女1輔警將在屏風後作供
案中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3歲,前立法會議員)、庾家豪(35歲,客戶服務員)、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社工)、鄺浩林(26歲,廚師)、尹仲明(48歲,電器技工)及楊朗(26歲,無業)。案件由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代表為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
控方今先為一名證人申請匿名令,為代號B的男子,另一輔警作供時則以警員編號陳述,任何人士不得披露任何可識別兩人身分的資料,申請獲法官陳廣池批准。3人(連同獲准匿名作供的女士A)將經特別通道出庭及在屏風後作供。
3警員曾到元朗站逗留92秒
控方之後讀出雙方承認事實,指警方在案發當日、即2019年7月21日,從沒接獲在元朗區舉行任何公眾集會的通知,故沒有發出任何不反對通知書。而在當晚約10時52分,3名警員到達元朗站G1出口,「逗留一段短時間後離去」,而站內閉路電視就拍到上述警員「在畫面出現約92秒」。及至當晚11時15分左右,就有數十名警員到抵達事發現場。
承認事實續指,警方其後檢取包括元朗站大堂、元朗形點商場一期和二期的閉路電視片段,以及從互聯網下載9段公開片段,包括「元朗無差別亂毆途人Part 1」、「元朗無差別亂毆途人Part 2」、「元朗現場:白衣人衝入西鐵站追打市民」、「Hong Kong_721_ Yuen Long_《小牛農場陳志祥》」等,涉及案發時間約為事發當日下午5時至翌日凌晨1時半。
林卓廷當日曾在Facebook發布3則帖文
承認事實提及,時任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林卓廷當日曾在Facebook發布3則帖文,包括提及:「返元朗的朋友,務請小心,懷疑黑社會已部署,請保護好自己和身邊朋友」、「收到可靠消息,現時在元朗的懷疑黑社會份子,相當部分來自屯門,大家小心」、「【打擊元朗黑份子】我已聯絡元朗警方,表示我和同事正前往元朗,要求警方立即打擊在元朗站和朗屏站一帶黑份子,確保公眾,尤其年輕人安全」,而截至控方指稱暴動關鍵時間結束(即晚上11時03分),帖文獲得31至123個回應。
承認事實又指,7名被告身分不受爭議,警方於2020年8月26日上門拘捕7人,其中林在沙田住所被拘捕,警方從其家中搜出Adidas黑色短袖衫、白色連金色電話、八達通卡等,紀錄顯示林當日從港鐵灣仔站入閘,晚上於兆康西鐵站出閘;被告庾家豪及鄺浩林就居於屯門,同在住所被捕,庾警誡下稱「明白,我無嘢講」,警方搜出電話、黑色背囊及八達通卡等作證物,紀錄顯示他當日於尖東站入閘,晚上於兆康西鐵站出閘;鄺的八達通卡紀錄就顯示他當晚在元朗站入閘。
有被告警誡下指「嗰日我經過」
而第三被告陳永晞及第四被告葉鑫昇均在元朗住所被捕,其中紀錄顯示葉當日在銅鑼灣站入閘,晚上於元朗站出閘。而居於天水圍的第六被告尹仲明,就在警誡下稱:「嗰日我經過之嘛。」紀錄顯示他當日在中環站入閘,晚上在元朗站出閘,其後又再在元朗站入閘及出閘。另第七被告楊朗在慈雲山住所被捕,警方在其家中搜出八達通卡等作證物,紀錄顯示他當日在尖沙咀站及元朗站出閘,再於元朗站入閘,並曾在YOHO商場的購物。
由於控辯雙方對審訊流程、傳召證人等安排未達共識,需要休庭商議,雙方在休庭時就案件管理爭議期間,一名旁聽席上男子高喊「開案中案囉」,控方在再開庭後就告知法官陳廣池,稱休庭時旁聽席有人大聲插嘴,雖然該人士已離開法庭,但望法庭提醒公眾保持禮貌及規矩。
官指旁聽人士叫囂「我可以即刻鎖你入去」
法官陳廣池聞言即稱:「呢啲唔係規矩,呢啲係藐視」,指已曾多次處理相關事件,又指控方應要求警員截停該人士並抄寫其身分證號碼,及著控方考慮展開刑事藐視法庭程序。
陳官之後續指,法庭會把庭內的閉路電視片段交予控方,明言「呢個係刑事審訊,唔好以為自己大曬,唔好以為法官唔喺度,法庭等於公眾場合,錯嘅。」強調法庭非市集或大笪地,若旁聽人士叫囂,「我可以即刻鎖你入去,唔係講笑嘅」,同時提醒辯方有責任義務提醒「某啲極端嘅支持者」要遵從法庭規則,重申會嚴肅處理事件,著控方收到片段後作跟進,「有冇需要呢個人繩之於法」。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
記者:吳婷康 責編/網編:畢子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