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9年元朗「721案」周五(17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踏入第19日審訊,續由當晚在元朗站內控制室執行監察閉路電視任務的便衣警員顧子健(音譯)作供,接受控方覆問。顧確認當晚曾向警區行動室匯報「超過幾十人」聚集,而當打鬥事件發生後,他再匯報聚集人數時,把人數增至近100人,惟因當時場面混亂及趕急,故只匯報總聚集人數,未有就兩方各自人數作出說明。在顧作供完畢後,控方所有證人亦已作供完畢,由於辯方需時向被告索取指示,再決定是否會作中段陳詞,案件押後至下周一(20日)續審,法官陳廣池將裁決各被告是否表證成立。
解釋因屏幕畫面大細 未看到現場已逾百人
供稱在「7.21」當晚8時許到達元朗站車站控制室,開始透過閉路電視監察情況的便衣警員、偵緝警員顧子健(音譯)周四開始作供,表示當晚10時49分曾向元朗警區行動室匯報有「超過幾十人」聚集,卻一度遭法官陳廣池質疑從閉路電視畫面可見,現場實不止100人,顧其後改答有「超過100人」。
控方在覆問時再就當時匯報情況提問,顧指自己曾向行動室上報閘內有人向閘外射水,以及閘外有白衫人士持棍狀物,現場亦發生打鬥,稱起初自己是匯報有「超過幾十人」聚集,當打鬥發生後再次匯報現場人數時,就改稱「已經差不多100人」,惟並沒有匯報兩方各自的人數,並解釋跟閉路電視屏幕畫面大細有關,故當時未看到畫面上已有超過100人。
法官陳廣池就對顧沒有匯報兩方各自大概人數感不解,顧解釋是因當時「場面混亂同埋好急」,故他只匯報一個整體數字;惟法官再質疑指,若顧告知行動室人數比例,情況已相差甚遠。顧就重申是因情況較急,故在當時只匯報現場總人數。
法官質疑兩警分工 不可能同時作匯報
法官另關注顧跟當時在其身旁的偵緝警長盧吉相的分工,問他對方曾否向行動室匯報?顧回應指沒有留意,但法官就質疑兩人不可能同時打電話匯報,「你又打(電話),我又打(電話),咁jam晒咪死」;顧回應,自己事前獲告知如有事發生就向行動室匯報,沒有細分由誰致電。
顧之後完成作供,控方其後在庭上讀出第4份承認事實,提及案發當日天氣稱,天文台指當日下午預測晚上大致多雲,有幾陣驟雨,局部地區雨勢較大。承認事實又提到,案發時林卓廷為新界東的立法會議員及石湖墟選區的區議員,亦是立法會內多個事務委員會的委員,被法官一度質疑有關資料與本案的關係。
控方就解釋,是應辯方要求加入上述資料,惟法官仍不滿指「而家好似CV(履歷表)咁做」;代表林卓廷的辯方大律師黃錦娟就解釋,由於法官曾問及林卓廷的所屬區份,而據其理解「控辯雙方冇爭議嘅事實都可寫」,故認為加入有關資料的做法並無不妥。由於辯方表示需時向當事人索取指示,再決定是否作出中段陳詞,故案件下周一(20日)續審,而法官之後將裁定7名被告是否表面證供成立,之後將開展辯方案情,包括由各被告決定是否出庭自辯。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
記者:吳婷康 編輯:李世民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