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案】李家田認參與中大「陣地戰」 轟示威者鎖起武器「道德有問題」

2024.07.15
【屠龍案】李家田認參與中大「陣地戰」 轟示威者鎖起武器「道德有問題」 李家田在盤問下承認,從犯證人黃振強曾到中大觀察示威,黃更因此中海綿彈受傷。
路透社資料圖片

「屠龍案」周一(15日)踏入第52日審訊,被告李家田續作供。就控方盤問關於他在Telegram(TG)「屠龍」群組內的討論,李確認他曾出席中大示威,在現場「企喺示威者嗰邊」觀察及評論當時環境,並認為中大某些示威者如「童子軍」般做出愚蠢行為,而且「道德有啲問題」,因當時已發生警察開真槍射示威者,在武力不對稱的情況下,仍有中大示威者認為不應以武器對付警察,卻沒有人阻止警察用真槍。

控方關注李家田在「屠龍」群組中各種發言

被告李家田今續出庭作供,指在被捕時警員曾向他提及涉案炸彈屬粉狀,又不斷要他說「鴻仔」給了他一枝槍。控方問李家田為何在錄影會面中,稱把槍保管了兩星期而非更短時間,李回應:「俾人打到咁樣,我隨口而出,講啲嘢出嚟」。他在盤問下又表示,在得悉「屠龍」等人被捕後,把自己TG帳戶名更改「為免引起不必要誤會」,但不知同一TG用戶擁有同一帳戶編號。

控方之後引述TG訊息紀錄,關注李家田在「屠龍」TG群組中的各種發言,如曾分享「連登討論區」的貼文「天日全世界去拆荃灣狗屋」,並問大家「點睇」。李解釋分享目的是「搵話題喺群組度溝通」,並知道「屠龍」在荃灣出沒故問大家會否參與,但不同意自己會參與;他又承認曾協助「屠龍」購買牛皮膠紙以貼在隊員身上作記認,自己亦曾使用,亦確認曾看到「屠龍」隊員把汽油彈收在袋內以車運走,但忘記是由誰收起,也知「屠龍」在荃灣某處擺放汽油彈並曾到過有關地點。

李曾為觀察示威者到中大參與示威 

李家田在盤問下承認,當時曾在2019年11月12日至13日左右,和從犯證人黃振強到中大二號橋附近觀察示威。控方及後引述「屠龍」TG群組內的訊息,黃曾傳訊至TG群組指「轉場,全世界入暴大」、「急call火魔」,但不知最後有沒有汽油彈送到。庭上又播放李當時錄音留言表示「陣地戰有得打,一係最多我親自教咁多位射箭,好冇?行未?」李解釋屬「吹水」,但同時向法官確認他有到中大參與「陣地戰」。就控方質疑他曾傳訊稱「都話最鍾意陣地,勁好玩」,李解釋是指喜歡「示威者聚集埋一齊」,他可觀察到「好多嘢」,又指黃振強一直知他留在「屠龍」是為觀察示威者。

控方之後再問李曾在訊息中提及「無雙」、「爆大技」,李解釋在遊戲「三國無雙」中,玩家可操控不同武將角色和「儲氣」。法官就問李:「咩氣?武器嘅器?」李指是「呼吸個氣」:「如果你俗啲講,爆大技,可以用啲氣做啲好華麗嘅動作」;法官不解再問:「點樣叫『華麗嘅動作』?」李就以手比劃後答:「我唔識用口去講出嚟,法官閣下」,指「總之句說話就係話佢(示威者)會近距離攻擊警察」。控方續問李於2019年的社運中,示威者是否會運用許多打機用語以溝通戰術;李就指「純粹打機術語,無關點樣理解」,又向控方確認自己是「亂噏(用語)」,及向法官確認當時有許多遊戲關於打仗、收集武器或「氣」。

指警方跟示威者武力不對稱

就中大示威情況,控方指李曾傳錄音訊息稱現場只有二、三百人,「計盡四百人……擸架撐得嗰五十人,擸架撐仲唔知係咪真係打」,又提及「不如放棄」;李指是當時觀察現場環境後加以評論,因當時「屠龍」打算到中大,故他提出「不如返屋企」,而他亦曾傳錄音訊息稱:「大殺傷力武器收X起晒,唔X畀用,我X你老母」,李在庭上進一步解釋,覺得「中大嘅人嘅道德有啲問題,我唔知道邊個收起啲武器,我覺得有啲問題」。

法官張慧玲就追問他認為誰人道德有問題及「收埋咗啲大殺傷力武器」的意思,李回答是指「鎖起武器嗰啲人」,表示當時已發生開真槍射示威者,但當時仍有一班人鎖起武器不准使用。控方就問為何是「道德有問題?」,李回應道:「我覺得如果有人容許,因為如果警察用真槍射示威者,仍然有班人覺得唔應該用武器對付警察……咁我覺得呢班人係有啲問題」,並在控方追問是否認為「警方同示威者武力不對稱」時,指「呢個係事實」。

指中大某些示威者做愚蠢行為

控方又播放李的錄音,稱「啲左膠鎖起咗唔X畀用」,李解釋當時有人向他指是「助教」收起武器,非「左膠」,但也向法官表示知道左膠是「當時唔想用暴力去做任何抗爭嘅人」,即「和理非」;又在盤問下指當時被鎖起的物品是弓,他不覺弓屬「大殺傷力武器」,當時僅「R水吹」,認為槍械才屬「大殺傷力武器」。就李曾傳訊指中大示威者沒在轉角位設路障「畀啲狗上」,李承認是在評論中大示威者設防線的安排,又承認是自己「企喺示威者嗰邊,觀察後得出嘅評論」,他當時亦錄音留言批中大示威者正試扔汽油彈,「試乜X嘢,實得㗎」,指亦屬「評論」,因汽油彈造法簡單,惟他沒打算教示威者製作。

至於李當日為何傳訊息指示威者為「童子軍」,他指是因「佢哋嘅表現畀我睇唔係一個成熟嘅人,佢哋嬉戲」;控方又指李曾傳訊稱「不如拎啲左膠出嚟擋子彈啦」,張俊富就傳訊指「床褥打得死狗?」李回覆「我冇心機喇, 大家點睇」,控方質疑李與「屠龍」同進同退,李就否認,稱只是表達觀察現況後的個人感覺,又指中大某些示威者「做啲我會認為係愚蠢嘅行為,例如試汽油彈咁,我覺得好蠢,例如攞床褥出嚟,好蠢」,表示自6月起的示威,從未看過有人做有關行為。

黃後來在中大因中海綿彈受傷、被攙扶離開,李確認黃曾在組內傳訊稱「全身藍水、左手左腳報廢」,他亦稱「藍水好難清」,承認自己沒為意下「越行越前」。李又解釋,因中大有許多裝備及汽油彈,當時「屠龍」成員在討論是否入中大,「我咪同佢哋話現場環境係咁囉」,確認控方指,自己是在「提供消息」。

李家田指自己在運動中沒訴求

控方之後質疑,李當時已加入「屠龍」數月,稱自己不會使用暴力,其理念是否與「屠龍」相似;李回應指「屠龍」示威目的是反對警察使用暴力及五大訴求,惟他否認上述是其訴求,指就運動而言,他個人沒有訴求。他又回應控方質疑,自己視「屠龍」隊員為朋友,但對他們使用暴力「呢方面冇評價」,「如果佢哋用就用,如果佢哋唔用,就唔用」。

控方之後問及李,其訊息中有一幅圖顯示把鐵釘加到易燃物料會引起膨脹、爆炸,李指印象中「屠龍」沒試過這樣做,也沒有人把該圖放在眼內。控方進一步追問如在炮仗內加入鐵釘,會否增加炮仗殺傷力,李就以「我冇試過答你唔到」作回應。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粵語組報道 編輯:李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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