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七一刺警案後網上煽惑傷警男判囚半年
2021年香港發生七一刺警案,警方事後針對網上言論執法,其中一名時任科大技術員被指發表煽惑傷害警員言論,他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周四(24日)判刑。法官指,被告雖然在刺警案發翌日即在網上發文,但沒有做出其他行為增加帖文傳播度及煽動性,最終亦沒成功煽動他人襲警,而被告發布的內容和獲得的反應較少,案情較同類案件嚴重性較低,判被告入獄6個月。
本案被告黎哲,現年37歲,本月初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即於2021年7月2日,在香港意圖使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襲警。
法官指被告沒做其他行為增加帖文傳播度及煽動性
暫委法官王證諭判刑時引述案例指,上訴庭表明互聯網內容可廣泛傳播,藉以煽動更多人,犯案者罪責因而更重,惟他認為本案重點,在於被告雖於刺警案發生後翌日,即在廣泛使用的連登討論區上無預警地發文,意圖盡快煽動他人,但被告沒有做出其他行為以增加帖文傳播度及煽動性,最終亦沒有人因其發文而傷害警員。
王官同意辯方指,被告沒將帖文置頂,而本案嚴重性較同類案件低,與案例相比,被告發布的帖文內容及獲得的反應亦較少,故以判監9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獲三分一刑期扣減,最終判監禁6個月。
辯方指被告因社會動盪引發焦慮情緒
辯方早前求情時曾指,被告沒有案底,已與女友訂婚,而被告父親於多年前因交通意外截肢,被告之後成為家中經濟支柱,除協助做家務外,亦定期陪伴父親覆診。被告原本在香港科技大學任職助理技術人員,後因本案而辭職。而被告的心理報告就顯示,他患有適應障礙症及焦慮症,需定期覆診及服藥,惟辯方指被告非因暴力傾向犯案,是因社會動盪引發焦慮情緒,又表明不依賴其精神狀況作減刑理由。
案情指,一名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執勤的軍裝警員在2021年7月1日晚上,遭男子梁健輝以刀插背,梁其後自盡,而被告在事發後翌日,使用連登帳號「@光復香港先打返J」兩度回覆一個題為「技術討論應該點用刀?」的帖文,當中提到刀口要有適當弧度,才可剌破胸及背肌,又稱:「唔想有手足好似梁叔咁刺殺完自刎,不過一個人如果到左絕望既深處(是原文用字嗎?有些廣東字不對,若是原文就照用),其他人無法完全開導到你,望珍重。」而被告在相隔一分鐘後,再引用一些使用刀具相片回覆他人留言。
被告被捕後承認發布涉案內容,但稱只是分享「烹飪技巧」及教授他人使用刀具,提及「梁叔」是想勸他人不要效法七一襲警的梁健輝,而涉案帖文在被告被捕前已被刪除。
案件編號:DCCC321/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