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前警員涉偷竊 官指未能確定懷不誠實意圖裁定脫罪

2023.11.09
【香港法庭】前警員涉偷竊 官指未能確定懷不誠實意圖裁定脫罪 報稱為警員的被告蘇志華(56歲),早前在庭上透露現已退休,他被控一項盜竊罪。
吳婷康攝

香港一名前高級警員涉嫌趁一名男子醉倒在地,偷去對方iPhone,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四(9日)裁決。裁判官指,被告事發前亦需由他人攙扶,行為舉止似受酒精影響。由於未能確定被告懷有不誠實意圖,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審訊時辯方指本案可能僅「誤會一場」

報稱為警員的被告蘇志華(56歲),早前在庭上透露現已退休。他被控一項盜竊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4月8日,在尖沙咀加拿分道25號至31號與河內道交界附近,偷竊一部屬於范浩的手提電話,價值港幣11099元;據知涉案手機型號為iPhone 14 Pro。

辯方審訊時在結案陳詞中指,智能電話有防盜功能,被告非偷偷拿走,而涉案電話對被告沒實質價值,強調被告背景卓越,又快將獲退休金,本案可能僅為「誤會一場」,稱被告當時醉酒,閉路電視拍到被告當時被一名女性友人「托住」,被告在拾起電話後半分鐘至一分鐘內已被截停,不能確定他當時是否欲往警署報失,又解釋被告可能因被冤枉才跪地求饒。

官裁定把被告口頭招認剔除

裁判官葉啓亮今裁決指,當日截查被告的警員,對截查後的對話內容在不同階段有不一致的地方,令法庭無法掌握事發經過。而就辯方指被告曾多次拍打事主,認為被告如有偷竊意圖根本不會如此做,惟葉官直言對此說法不敢苟同,因被告或有機會是確認事主是否清醒,從而才偷取對方財物。 

不過,葉官指從相關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事發前需由他人攙扶,行為舉止似受酒精影響,拘捕被告的警員亦表示聞到被告有酒氣,並認為不適合作警誡,葉官認為被告有機會被酒精影響到其行為。此外,就控方審訊時表明依賴被告被捕後的相關口頭招認內容,而辯方作出反對,葉官指因拘捕被告的警員沒有紀錄求情內容,考慮被告之後再錄取口供時,警方沒有再向他確認相關口頭招認部分,故決定把該口頭招認剔除。最終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原則,認為控方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證明被告有意圖盜竊,裁定他盜竊罪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CCC1341/2023

記者:吳婷康 責編:李世民 網編: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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